五部门联合发布公告 明确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

2024-10-01 16:17 阅读
央视新闻

今天,海关总署、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明确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的公告》。公告称,为规范市内免税店管理工作,现将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公布如下:

  1. 食品、饮料;
  2. 酒;
  3. 纺织品及其制成品;
  4. 皮革服装及配饰;
  5. 箱包及鞋靴;
  6. 表、钟及其配件、附件;
  7. 眼镜(含太阳镜);
  8. 首饰及珠宝玉石;
  9. 化妆品、洗护用品;
  10. 母婴用品;
  11. 厨卫用具及小家电(不含手机);
  12. 家用医疗、保健及美容美发器材;
  13. 摄影(像)设备及其配件、附件;
  14. 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
  15. 可穿戴设备等电子消费产品(无线耳机;其他接收、转换并发送或再生音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视频游戏控制器及设备的零件及附件);
  16. 文具用品、玩具、游戏品、节日或其他娱乐用品;
  17. 工艺品;
  18. 乐器;
  19. 运动用品。

公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编辑:陈拾梅 审核:李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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