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地任免一批干部

2024-10-28 22:29 阅读
江西政读
南昌市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28日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熊萍为南昌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任命:

翁贤杰为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邓云生为南昌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任命:

李恒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红龙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兵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少年审判庭)庭长;

黄荔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潘建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周治国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张艳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美燕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万诗雨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俞志翀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革生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王财斌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凌敏杰的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丁俊昌的南昌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

黄淑彬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荔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少年审判庭)庭长职务;

周兵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李恒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吴红龙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周治国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姚永忠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凡奇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鹏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广信区

上饶市广信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通过,决定任命:

刘均勇为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杨华的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陈隽芸的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新余市

10月28日下午,新余市成人教育中心(新余开放大学)召开干部大会,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陈海涛同志宣布市委关于市成人教育中心(新余开放大学)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

潘志军同志任市成人教育中心(新余开放大学)党委副书记,提名为市成人教育中心(新余开放大学)主任(校长)人选。

 

编辑:陈笑笑

审核:倪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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