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捉、食用野生动物,庐山2名餐馆厨师被处罚
1月23日,正值南方小年。庐山风景区内天气晴好,驱散了冬日的些许寒冷。山间有一座法庭——庐山市人民法院牯岭人民法庭(庐山环境资源法庭)。当日下午,法庭工作人员带着国徽、横幅、桌椅等,驱车前往一起案发地。
“来,我们将桌子往里边摆摆。”“看下国徽摆正了吗?”……当日14时30分,在庐山风景区某路段附近,庭长黄达马不停蹄,布置好庭审现场后,敲响了一场巡回审判的法槌。
这场巡回审判,正是选在了案发地。竹林幽幽、溪水潺潺,记者一眼看去,这里本是庐山上亮丽风光中不起眼的一角。然而庐山某餐馆的厨师胡某根、胡某证,对当地环境了然于心,他们知道,这里是“石鸡”的高频出没地。
庐山当地居民素爱吃“三石宴”(石鱼、石耳、石鸡),胡某根、胡某证也不例外。为了解嘴馋,2024年6月21日21时许,胡某根、胡某证猎捕棘胸蛙9只。2024年7月5日20时许,胡某根、胡某证又在庐山景区内用同样的方法,猎捕王锦蛇、乌梢蛇、赤链华游蛇各一条。
猎捕来的“石鸡”均被胡某根、胡某证食用,另外三条蛇被他们放在后厨。“为逃避检查,胡某根在工作餐馆厨房后门,将猎捕来的三条蛇放生。”庭审上,承办检察官说道。经鉴定,二人猎捕的棘胸蛙、蛇类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我现在知道错了,以后不会再犯了。我也会警示身边的朋友,非法捕猎是违法犯罪行为,不要触碰法律的底线。”在陈述阶段,两名被告人神情懊悔地说。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庐山市行政区域内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捕捉、食用野生动物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健康风险,还会受到法律制裁。”黄达说。
随着山间一声法槌声响,这起巡回审判落幕。法官在庭审期间释法说理,鉴于被告人胡某根、胡某证系初犯,且认罪认罚,该院判决两名被告人分别单处罚金1000元,并交纳生态修复费用1800元。
为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此次巡回审判邀请了部分餐饮经营者、社区工作人员参与旁听。
“今天正值小年,‘年味不该掺杂野味’。回去之后,你们都在饭桌上告诫自己的亲人,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庭审结束后,黄达语重心长地对在场的人说。
参加旁听的某餐饮店店主余明深有感触:“听完这次巡回审判后,我自己深受警醒,今后也将规范员工的个人行为,共同保护好庐山的生态环境。”(文/图 全媒体记者王白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