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爱子促履行,峰回路转执行毕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通讯员 吴克亮、张祖斌)“父母唯其疾之忧”“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这些名言警句从古至今启迪和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让仁义、孝道、诚信等美德传承至今,人民法院将这些优秀美德与执行工作有机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5年2月10日,深圳市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傅某明合同纠纷一案受理后,万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强制执行受阻的情况下,以傅某明父亲为案件突破口,通过上门沟通劝诫,积极电话联系以及耐心劝导教育,最终高效执行完毕该案,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某科技公司)与傅某明合同纠纷一案,2024年7月9日,经万安法院组织调解,傅某明确认尚欠深圳某科技公司手机买断款5500元,且同意自2024年7月起,于每月的28日前支付500元直至付清之日止;若有一期未足额给付,深圳某科技公司可就未归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傅某明按期支付两期后,便不再支付,深圳某科技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傅某明拒不接听电话、回复短信及签收电子法律文书。经查询,傅某明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也身居外地,对傅某明行踪无法提供有效线索,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不气馁,于2025年2月10日前往傅某明所在村庄,通过村委知悉傅某明长期不在家,无法确定具体行踪。于是,执行干警便主动联系傅某明父亲,上门做工作,告知案件缘由,释法说理阐明利弊,希望其可以积极联系傅某明,劝说他早日和法院取得联系,主动将剩余手机款履行完毕。在执行干警耐心劝说后,傅某明父亲当即就和儿子通电话,并语重心长地劝诫儿子要诚信履约,为子女、家庭及家族树立良好的行为典范。临别时,傅某明父亲还向法院执行干警保证,一定会督促儿子早日履行完毕义务,不给法院添麻烦。
第二天一大早,傅某明便主动来到法院,将4500元及执行费50元悉数转至法院账户,该案高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