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原判!6人制售假冒牛肉干在赣州获刑并赔偿1769万余元

2025-02-19 21:41 阅读
赣州检察

在食品安全备受关注的当下,制假售假行为严重威胁着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近日,一起备受瞩目的制售假冒牛肉干案件落下帷幕,彰显了法律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案情回顾

2022年2月起,廖某某、严某等六人在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租用不具备食品生产条件的场所,以猪肉干为原材料制作牛肉干预包装食品,冒充牛肉干销往广东、广西、江西等地,销售金额达589万余元。经检测,涉案牛肉干预包装食品均未检出黄牛源性成分、水牛源性成分、牦牛源性成分,部分样品检出猪源性成分、鸭源性成分、鸡源性成分。

2024年5月,南康区检察院向南康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廖某某、严某等六人以销售额为基数连带支付三倍的惩罚性赔偿共计1769万余元,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8月,南康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廖某某等六人八年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同时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公益诉讼诉讼请求全部支持。严某等四人不服一审判决,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5年1月,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官提醒

食品安全无小事,任何企图通过制假售假谋取暴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擦亮双眼,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共同守护 “舌尖上的安全”。我们相信,在法律的严格监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食品安全环境将得到进一步改善,让我们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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