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多地出现!看到这些动物请立即报警
近年来
随着警方打击力度不断加大
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深入人心
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增强
警民携手共同救助野生动物
已逐步形成常态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画面不断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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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上发现一只怪鸟
5月10日
安远县公安局双芫派出所
接群众报警称在马路上
有一只野生鸟类疑似保护动物
请求警方帮助
民警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动物
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褐翅鸦鹃
民警查看其身体发现并无外伤
于是将其带回派出所喂养
待其状态恢复后
于当日傍晚将其带到山林中放生

两只怪龟被救助

近日
龙南市公安局程龙派出所民辅警
在大雨后的河道巡查中
发现路边有一只小动物在缓慢移动
凑近一看,是一只正在爬行的乌龟
经民辅警仔细辨认
这只“小可爱”是一只成年鹰嘴龟
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路面湿滑,人来车往
鹰嘴龟在路边“慢悠悠” 地爬行
既面临风险也带来路面隐患
为保护这一珍贵野生动物
民警立即化身“护龟使者”
将它妥善安置并联系相关部门鉴定
专业人员检查后表示
这只鹰嘴龟身体状况良好
具备野外生存能力

随后民警将它带往某山区
选了一处水质清澈、食物充足的水涧
成功将这只“小可爱”放归大自然
无独有偶
在上犹有一只鹰嘴龟
也被及时发现并放生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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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
我在清理池塘时
发现一只长得很奇怪的乌龟
你们能过来看一下吗?”
近日
上犹县公安局紫阳派出所民警
接到了村民谢先生的求助电话
原来谢先生在清理自家池塘时
捡到一只不常见的乌龟
想到民警经常走村入户
宣传的野生动物保护知识
这才报了警

民警观察后发现
该“乌龟”形态较为特殊
很可能是珍稀野生物种
通过联系有关部门多方查证
最终确定该“乌龟”为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嘴龟
随后民警查阅相关资料
在其适宜生存的环境下放生
还有多个野生动物被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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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市局开发区分局综合保税区派出所民警和群众救助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夜鹰”。

5月13日,崇义县公安局扬眉派出所和江西省野生动物救助站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鹇。

5月13日,石城县公安局琴江派出所民警和群众成功救助一只受伤的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夜鹭。
赣州警方温馨提示
● 若发现受伤或受困的野生动物,请勿擅自接触或投喂,避免惊扰动物或造成二次伤害。
● 如看到野生动物落难,应该第一时间报警或联系林业等相关部门请专业人士前来救助。
● 如遇非法狩猎、违法经营利用和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赣州警方始终坚持多措并举
全力开展“清网护鸟”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违法犯罪行为
若遇到受伤或受困的野生动物
请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
或联系野生动物救助站
进行专业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