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网暴刘学州,两自媒体大V被判赔偿!
6月24日,记者从“寻亲男孩”刘学州的姑姑柴女士处获悉,北京互联网法院已于6月9日对“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两名被告大V的言论构成名誉侵权,判决其承担赔礼道歉的责任。同时,法院支持了两原告精神损害赔偿、维权费,共计5.7万元。
柴女士表示,对于这一结果家属表示认可,“我们不在乎赔偿金额,我们只希望完成州州遗愿,替他讨回公道。”遗书中,刘学州曾表达了自己的遗愿,希望参与网暴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刘学州生前照片(来源其社交账号)
记者从柴女士提供的其中一份判决书中看到,法院认为,被告所提到的“你不善良”“有心机”等负面评论,对于成年人来说或许可以视为批评,但对于抵御风险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来说,尤其是对于自述遭受拐卖、校园霸凌、养父母双亡的刘学州来说,这类否认人格的人身攻击言论将严重伤害刘学州的自尊心和心理健康,使其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足以构成对刘学州的侮辱。
且在刘学州发布的视频下方直接发布涉案言论,该言论极易为刘学州所知晓,所以此等程度的人身攻击足以构成对刘学州名誉的侵害。该言论的语气十分犀利,公然否定刘学州的人格和品德,显然超出了对未成年人进行客观评价和善意规劝的范畴,并非被告所述的“善意批评”。
刘学州寻亲事件引发公众关注后,包括被告在内诸多网络用户针对刘学州发表了侮辱谩骂等违法信息及其他不友善信息,形成了对刘学州的网络暴力,降低了刘学州的社会评价。综上,法院认为被告发布的言论自刘学州生前持续至刘学州死后,在刘学州生前侵害了刘学州的名誉权,在刘学州死后侵害了刘学州的名誉。
事件回顾
2021年12月6日,刘学州在网上发布寻亲视频。视频中,他自称来自河北邢台,2004年到2006年之间出生,由于父母是未婚时生下他,在他三个月大时,养父母从山西大同一家饭店将他买来。
2021年12月15日,山西临汾警方通过DNA比对找到了刘学州的亲生父亲。2021年12月27日,刘学州在石家庄见到了生父丁某。2022年1月初,刘学州又前往内蒙古见到生母。
刘学州发文称,养父母因烟花爆炸去世之后,4岁的他随姥姥姥爷一起生活,爷爷奶奶也会给予抚养费用。他在河北一所专科学校读书,平时会兼职打工,虽然辛苦,但基本可以供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所需。17岁的他网络寻亲成功后,自称因住房问题被生母拉黑。
刘学州在网上公开自己被生母拉黑的截图、被“一些颠倒黑白的人说要求买房子”等经历后,遭到网络暴力。有网友在刘学州的社交平台留言,称他在利用寻亲给自己炒作、立人设,他的行为是利用网友的善良博取同情心。更有网友辱骂其“心机婊”、“恶心”、“快去死”。
2022年1月24日0时02分,刘学州发布微博长文,疑似有自杀倾向。该微博长文下,刘学州定位显示在三亚。凌晨2点过,刘学州的舅妈柴某向媒体表示,刘学州在三亚海边吃了药,被好心人发现后,正在医院紧急抢救。之后,柴某称,凌晨4点过,刘学州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2年1月31日,柴女士决定为州州讨回公道,针对网暴者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