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电影投资项目募集亿元资金,徐某某被判刑

2025-08-13 12:09 阅读
人民日报

8月12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以来金融检察综合履职工作情况,并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其中一起案例中,被告人虚构电影项目,向他人募集资金过亿元,造成巨额损失。

检察机关介绍了该案的基本案情:2019年7月至2021年10月,被告人徐某某虚构投资电影可获取票房分成高额回报的事实,通过其购买、注册并实际控制的X影业公司、Y传媒公司等,以少量资金购买部分热门电影的股权,对外联系中介团队,采用拨打电话、添加微信聊天、组织观看电影、举办茶话会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诱骗刘某等298人与X影业公司、Y传媒公司等公司签订电影投资份额转让协议,累计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1亿余元,返款984万余元。

经查,徐某某实际控制X影业公司、杨某某等19个银行帐户,通过多次、交叉转帐,转入徐某某个人银行帐户资金400万余元。

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5年6月,法院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对徐某某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一百一十万元。

检察官介绍,本案是一起手法隐蔽的影视投资领域集资诈骗案件。被告人徐某某通过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以投资热门电影为名,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募集资金1.1亿余元,造成投资人巨额损失。

检察官提醒,投资者要警惕以热门影视项目为名的投资骗局,选择正规投资渠道,切勿轻信“保本高收益”承诺;影视行业从业者要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虚构项目或违规募集资金;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异常资金流动的监测,防范资金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检察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守住群众“钱袋子”,切实维护人民财产安全。(巨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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