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牵手”拘留所,联动执行促和解
2025-08-14 15:23 阅读
南丰县人民法院
近日,南丰县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陈某下达了拘留决定,联合拘留所依托 “拘执衔接” 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连连称赞。

印某与陈某因借款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判决陈某需在十五日内支付印某 90000 元及逾期利息。但陈某未履行民事判决书的给付内容,印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陈某拒接法院电话、拒绝报告财产。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措施,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支付宝、微信、银行卡账户内共计有 7345.6 元,除通过线上冻结扣划给申请执行人印某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2025年8月8日,执行干警前往陈某家中拘传被执行人,陈某拒不配合且不如实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入所后的72小时是化解纠纷的黄金时间,所以我们第一时间组织了由我担任组长,管教民警雷祥俊及南丰县法院执行局人员为成员的化解小组,开展化解工作。” 南丰县拘留所戈所长说道。
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是打开化解工作局面的一把钥匙。陈某入所后,化解小组立即对其开展谈心谈话,从法理、情理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判决书给付内容的行为对本人、他人及社会造成的危害。经过连续释法说理,陈某的抵触情绪逐渐消解。专班趁热打铁,组织申请人印某及其家属、陈某亲友双方面对面交流协商。通过协商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陈某先行支付 10000 元,剩余尾款分批次支付。南丰法院根据其改错态度,迅速作出提前解除司法拘留的决定,该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