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灰”+“检察蓝” 共护“生态绿”
2025-08-18 14:38 阅读
全南县人民法院
今年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全南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共同前往河边街公园、陂头镇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将生态法治的理念传递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及环保小礼品等方式吸引群众驻足,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滥伐林木”“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典型案例,讲述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危害及法律后果,通过“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同时,干警与群众分享交流日常生活中的环保行为,倡导大家从节约水电、垃圾分类、低碳出行等方面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并针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现场解答50余人次。
下一步,全南法院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审判职能,一如既往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