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对标深圳规则规制 深化环评制度改革

大江新闻讯 记者王馨文报道:9月29日,记者从赣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改革引领、先行先试,在全市先后实施技改项目环评豁免、打捆环评审批、豁免环评登记、告知承诺制审批和环评容缺受理等一系列环评改革举措,环评审批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2025年以来,为深入贯彻市委对标深圳规则规制改革部署,赣州市获生态环境部同意,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双向衔接及优化环评分类管理两项国家级改革试点。
改革试点坚持“全链条”系统改革思路,在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精准管控、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健全事中事后闭环管理基础上,对全市21个试点行业项目取消环评文件的编制与审批,充分释放“快审批”的政务服务效能,牢牢守住“严把关”的生态安全底线。
在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方面,市生态环境局与自然资源部门密切合作,研究制定《赣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共享数据目录》,实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湖岸线等生态环境领域数据与国土空间规划数据互联互通、联动更新。整合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249个图层数据,建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双向衔接智能化信息平台,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数据一屏览、决策一键判”,大幅提升源头预防管控效能。
在环境要素保障方面,建立环境容量指标动态保障机制,大气、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实施季度监测,市县同审、定期开展减排潜力分析,多渠道深挖减排空间。在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下,开展市级排污权认定、收储,动态周转盘活存量指标。持续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事项办理机制,总量指标办理时间压缩40%以上,申请材料减少50%以上。
在监管体系方面,制定21个试点行业环境准入指引,明确各试点行业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建立试点项目排污许可证核发全覆盖现场核查制度,督促试点单位严格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要求。设立刚性试点退出机制,针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未落实等5类违法违规情形的,立即终止试点,依法从严查处,做到放权不放责、简化不松管。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钨金属压延加工、家具、制鞋、谷物磨制等行业83个项目享受环评改革红利。试点项目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挥发性有机物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免于提交总量指标来源说明,由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统筹总量指标替代来源。试点项目免于办理环评及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帮助企业节省90%以上的环保手续办理费用,环境准入时限由5个月缩减至2个工作日,推动项目建设平均提速5个月以上。
下一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将从强化源头预防效能、迭代升级智能化信息平台、纵深推进环评提质增效等方面持续发力,以制度创新和流程优化,不断释放环评改革红利,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贡献力量。
编辑:刘芯燕
复审:郭家凌
签发:郭家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