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新“枫”|招贤法庭:游园受伤生索赔 多元联调止纷争

2026-10-09 16:15 阅读
大江新闻

  大江新闻讯 通讯员赵昀 张晓杨报道:近日,新建区法院招贤法庭成功化解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承办法官团队经多轮耐心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一次性圆满化解纠纷。

  今年年初,游客陈女士在某旅游公司经营的雪景部落游玩时不慎被撞伤。陈女士认为该旅游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翻阅卷宗发现,双方的症结在于“责任谁担、赔多少”:陈女士认为受伤全因景区防护不到位,旅游公司则认为游客自身也应尽到注意义务。双方情绪对立,矛盾有激化之势。

  “简单下判虽快,却难解双方心结。”承办法官决定把调解工作做在前面。他第一时间调取景区监控录像,联合景区派出所民警和文旅部门查看事发路段,核实雪道湿滑程度、坡度设计、警示标识设置及陈女士受伤经过,把事实核实清楚。

  找准症结后,承办法官依托景区多方联动调解机制,组织旅游公司、陈女士及保险公司、景区派出所民警、文旅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多方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全保障义务条款讲起,把“旅游经营者应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项目作出充分说明和警示”的责任边界讲深讲透,同时引导陈女士理性看待自身安全注意义务,合理调整诉求。景区派出所民警从情理角度劝导双方换位思考、妥善化解矛盾;文旅部门工作人员就景区安全隐患整改提出建议,帮助旅游公司堵住管理漏洞。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消融。最终,旅游公司同意赔偿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陈女士也表示接受,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纠纷在多方联动调解下圆满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与景区、派出所、文旅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把司法服务延伸到旅游一线,依法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护航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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