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合同”守住“大资产”——月湖区以集中整治规范管理农村集体钱袋子
●月湖区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创新推行合同“三级审签”制度,同步建立合同动态管理机制,全区16个村(社区)全部实行“一年一序、一号一档”标准化归档
●截至目前,月湖区累计查改“三资”问题194个,移送问题线索71条,追回集体资金179.9万元,规范经济合同630份,盘活闲置资产资源38处,新增村集体经济收入81.02万元
9月30日,记者来到鹰潭市月湖区四青街道杏树园村下房村小组的水产养殖基地,村民正忙着将打捞出来的甲鱼、牛蛙进行分拣,送至城区批发点销售。杏树园村党总支书记桂利文告诉记者,此处是租用村里的闲置荒地建设起来的,年营业收入近千万元,每年能为村民提供就业岗位10余个。
然而,此处村集体资产此前却多年未见收益。问题出在一份2018年违规签订的永久租赁合同上,而且奇怪的是,土地“永久”租出去了,但租金却从未进入村集体“三资”账户。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糊涂账?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月湖区纪委监委顺着这一问题深挖彻查,不仅查办了相关典型案件,还深入推进整改治理,并梳理在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中发现的村(社区)账务不规范、资产监管松散、合同签订随意、群众知情少等突出问题,督促月湖区农业农村粮食局牵头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核查,各村(社区)同步开展“三资”自查。也正是在这次“三资”自查中,下房村小组这片占地近12亩的荒地出租问题浮出水面:租金一直未收缴进“三资”账户。
“翻到这份合同,通过自查比对,我心里咯噔一下:地租出去了,但村集体的账本上却未收入半分。”桂利文说。
整改既要维护集体利益,又不能简单“一刀切”关停现有项目。于是,月湖区纪委监委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分析研判,经研究,农业农村部门决定废止这份违规合同,与承租方重新签订15年租赁合同,每5年租金阶梯递增10%,承租方一次性缴清1.3万余元租金(含2018年以来欠缴部分)。
“处理历史遗留旧账,只有敢于较真碰硬,按规矩办事,才能守好全村人的集体财富。”月湖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监督检查发现该村小组还有3处用地、1处鱼塘签署了合同,但却没有缴纳租金。随即推动整改,共收取租金2.3万元,全部存入“三资”监管账户,纳入规范化管理。
杏树园村“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在该区并非个例。月湖区纪委监委坚持系统思维,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用好区委、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双专班”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月湖区农业农村粮食局、审计局、财政局等8个部门,对全区厂房、耕地、林地、承包合同、租金收缴情况全面核查,推动个案整改向系统治理转变。
在月湖区童家镇嘴上村,进村的路面平整宽阔,这个有着554户村民的村庄,正因规范的“三资”管理使用而焕发出新的生机。多年来,嘴上村村集体资源管理粗放、家底不清,山塘、荒山等被村民无偿占用,部分资源被侵占长达10年以上。“一些村民默认鱼塘、闲置荒地就是自己家的,更不要说签订承包合同。我们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挨家挨户上门做村民工作,收回不合规占有的‘三资’。”嘴上村党支部书记占国亮告诉记者,今年以来,该村累计化解资源边界纠纷30余处,重新签订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合同21份。
如何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防止再度流失?月湖区的答案是:创新推行合同“三级审签”制度。“三级审签”就像为每份合同设置了三道安检关口——村党支部书记把好真实性初审关,核实合同背景、要素,杜绝虚假合同;包村领导把好合规性复核关,审查是否履行“四议两公开”、是否存在暗箱操作;镇(街道)“三资”办、司法所把好合同关,把好合法性终审关,对条款合法合规性、权责对等性进行专业审查。三道关口全部通过,加盖审签章后,合同方可生效归档。同步建立合同动态管理机制,全区16个村(社区)全部实行“一年一序、一号一档”的标准化归档,新增合同全部纳入审签范畴,做到存量清理与增量管控同向发力。
“像杏树园村、嘴上村这种情况,根源在于规范管理不到位。”月湖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叶翔表示,对村民无合同占用但有意向继续经营的,依法依规完善手续、纳入“三资”规范管理。
管住合同,才能堵住漏洞。在月湖区纪委监委持续跟进监督下,针对月湖区归集的全区585份存量农村集体合同,由司法部门介入,重点核查合同条款合法性、发包程序规范性,严查了一批未经民主程序发包、暗箱操作、条款显失公平等突出问题。目前,月湖区累计查改“三资”问题194个,移送问题线索71条,追回集体资金179.9万元;规范经济合同630份,其中整治永久性违规合同、拖欠租金、账外滞留资金等问题合同56份,清理收回被侵占山塘、荒山261亩,店面10个;盘活闲置资产资源38处,新增村集体经济收入81.02万元。
记者手记
在采访中,印象最深的是村干部那句“翻到老合同,心里咯噔一下”。过去,集体资产被无偿占用、租金不入账,村民默认“地就是我家的”,村干部挨家挨户做工作,难。
难也得干。废止违规合同、重新签约、追回欠款,月湖区没搞“一刀切”,而是一笔一笔清、一村一村过,最大限度守护民利。合同“三级审签”看似复杂费时,却管住了“人情合同”“糊涂合同”。整治不能一阵风,关键在常治长效。只有让制度长牙、监督带电、群众参与,才能守住集体“钱袋子”,让乡村振兴的底子更厚、成色更足。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 吕玉玺 胡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