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迟迟不还钱?见法院出招秒怂!

2023-01-10 15:45 阅读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安县人民法院


限你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罚款5000元。

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小肖的经历



事情是这样的


肖某华自2018年始陆续在郭某龙处进货,尚托欠16000元货款未付。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了2022年10月付清货款的协议,但肖某华仍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肖某华送达执行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几番约谈,被执行人肖某华每次都信口承诺将在短期内付款,但却从无实际付款行动。



鉴于被执行人一再食言
执行法官分析案件实际
决定对肖某华
发出《预处罚通知书》
限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否则将面临罚款

收到《预处罚通知书》的肖某华,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不能再借口“拖延”,主动向郭某龙偿还了全部货款,案件得以执毕。


如果被执行

坚决不还款

还失踪、玩赖、“躲猫猫

小心法院强制执行

罚款、拘留等着你


来源:吉安县人民法院

编辑:吉安中院新媒体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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