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鲍卫忠同志学习丨素未谋面执行完毕 不辞奔波送来锦旗

2023-07-28 15:40 阅读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



“法官,我们的工伤赔偿款全部到账了,感谢你公正执法,时时刻刻为我们工人权益着想!”近日,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两名外省工人朋友联名送来的锦旗,小小的锦旗承载着浓厚的感激之情。






事情起源于 2021 年 11月,姚某某和杨某某系湖北籍务工人员,经熟人介绍,两人到东乡某工程安装部从事设备安装工作,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也未给两人办理工伤保险。仅仅工作了十余天,姚某某和杨某某就在建筑工地上受伤。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两人系工伤,某工程安装部需支付两人工伤待遇赔偿。但该工程安装部认为两人工作时间不足一个月就双双受伤,存在骗取工伤赔偿的情形,不服仲裁结果,遂诉至本院。

2022年12月19日,本院判决认定:两人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系工伤,该企业应支付工伤待遇合计212531.14元。2023年2月9日,姚某某和杨某某申请强制执行。经网络查询和线下实地走访,该工程安装部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因其系个体工商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于是执行干警依法追加该工程安装部经营者乐某某为被执行人,查封了其名下的银行账户和不动产。经本院多次组织乐某某来法院协调,2023年5月底,乐某某同意分期给付工伤赔偿,并于2023年6月1日支付工伤赔偿5万元整。但申请执行人杨某某需将体内因工伤治疗放入的钢板取出,其本人在湖北的医院医治急需用钱,而被执行人乐某某还未完全履行完毕。杨某某电话联系执行干警后,执行干警立即联系乐某某责令其6月底前支付全部案款,并告知若未能按时履行,将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处置乐某某名下的不动产。迫于执行的高压态势,乐某某在6月28日将余款全部转入本院账户,解决了杨某某燃眉之急,自此该案执行完毕。

7月6日,东乡法院执行干警忽然接到姚某某和杨某某的电话,电话里激动地表示因为执行干警多次积极组织协调,工伤赔偿款及时到位,他们的伤处已经痊愈,两人带上锦旗不远千里从湖北赶来东乡当面表示感谢。而此刻,承办该案的执行干警正在组织调解另外一桩案件,电话里对姚某某和杨某某赠送的锦旗表示谢意。自此,这起“不见面”的工伤赔偿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锦旗虽轻,情谊深重,鲜红的锦旗是人民群众对东乡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东乡法院全体执行干警深刻学习领悟鲍卫忠同志的先进事迹,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办好”的决心,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凝心聚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END

打开APP阅读全文
用户点评
    打开APP,查看更多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