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警方发布通告,这20人尽快回国投案自首!

2023-11-25 20:08 阅读
南昌公安

关于敦促陈泽辉等二十名跨境赌博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依法惩治跨境赌博犯罪,贯彻落实宽严相济法律政策,给予境外在逃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以下陈泽辉等二十名滞留境外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二、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投案,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话、电报、电子邮件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到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以及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的,视为自动投案。

三、在逃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四、任何个人或公司、企业、团体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和交通、通讯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无论境内境外,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同时鼓励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动员、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七、投案自首联系人:田警官:13907088110,李警官:18970829857,公安局电话:0791-88892873或110。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昌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24日

 

 

 

 

 

 

编辑:章峰 审核:欧阳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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