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特殊服务”!赣州2家足浴养生馆被查

2023-11-28 06:36 阅读
赣州经开区公安

表面上是足浴店、养生馆

 

背地里却提供“特殊服务”

……

 

近日

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成功捣毁两个涉黄窝点

抓获多名涉黄嫌疑人

 

近日,市局开发区分局黄金岭派出所民辅警在开展日常治安巡查中,发现辖区某足浴店有涉黄嫌疑,遂对该足浴店进行查处,现场将店内相关人员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现依法查明,熊某琼于10月底开始经营该足浴店,并设立涉黄服务项目,从中抽水非法牟利。当晚,在熊某琼的介绍下,该足浴店工作人员刘某军在店内为蒿某光提供涉黄服务,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

 

目前,违法人员熊某琼和刘某军、蒿某光分别因容留卖淫、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的处罚。

 

11月17日凌晨,市局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经前期侦查,依法对存在涉黄嫌疑的辖区某养生馆进行了查处,现场抓获涉黄违法嫌疑人员5人。

现依法查明,该养生馆的老板李某为招揽生意、非法牟利,从中介绍工作人员向前来消费的顾客提供涉黄服务。当晚,谢某香、钟某等人在该养生馆内进行涉黄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处。

 

目前,李某、谢某香、钟某等5名违法人员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嫖娼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特定单位的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理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安机关将始终以“零容忍”态度

对“黄赌毒”等违法犯罪

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广大群众切勿以身试法

自觉遵守法律

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旦发现涉“黄赌毒”等违法行为

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李坚  审核:倪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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