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生鲜灯”别变成“夹生饭”
“生鲜灯”禁令已实施一周有余,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菜场超市,个别柜台还是一片“红彤彤”。其中,上海奉贤区有的商户虽然在摊位上换了白炽灯,但又套上红色袋子,用自制“生鲜灯”给食品“美颜”。
消费者苦“生鲜灯”久矣。大家在实体摊点购物,为的就是眼见为实,吃的就是一口新鲜。然而,“粉嫩”诱人的生鲜,买回家就变色甚至变质,商家使用“生鲜灯”为货品遮丑,不但欺骗了顾客,影响食品安全,也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美颜肉”大行其道,“素颜肉”处境尴尬,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态势。“生鲜灯”禁令的出台,回应了社会期待。
然而,不少商户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们希望“令行禁止”,但现实中并非如此。有媒体调查发现,如今多个电商平台上“生鲜灯”依然在售,部分商品热销“10万+”,有的回头客超过2万。这难免会让人担心——禁用“生鲜灯”别变成“夹生饭”。而要避免出现此种状况,又可以从哪些方面发力呢?
发力点之一,事关经营主体——要让禁令入脑入心,使其变被动为主动响应新规。其实,该禁令是今年6月30日出台的,到本月起正式施行,有5个月的过渡期,足够让大家去了解、适应新规。但是,又有多少商户知道“对拒不改正者,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这一极具震慑力的条款呢?诚信经营方久远,骗人伎俩终崩盘——如果商户真正了解禁令出台也是为了他们着想,避免其坑蒙“内卷”,就不会出现“等一等”的观望心态,在执行上也会由敷衍变成自觉。
发力点之二,事关广大消费者——遭遇假冒伪劣套路,要善于擦亮眼睛,也要敢于维权较真。现实中,不少消费者吃了哑巴亏,仍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不了了之。这无疑助长了不良商家的歪风邪气。当大家都敢于较真、善于通过12315等渠道投诉举报违法违规乱象时,商家必定会心有忌惮,欺客行为必定会收敛。
发力点之三,事关监管部门——在新规落实落细上责任重大,执行决不能虎头蛇尾。摊贩商超点多面广,管理起来难免会出现“跑冒滴漏”,要让新规全面落地,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所以,监管部门执行新规,既要防“漏网之鱼”,也要防“死灰复燃”;既可“以一儆百”,也可“法要责众”;既要注意范围的广度,也要注意时间的持久度……如此,多点发力,禁令才能生威并发挥其真正功效。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习近平总书记在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强调,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
“生鲜灯”禁令,事关“舌尖上的安全”,因此,扎扎实实落实好新规,意义重大。决不能让禁令出台“起了个大早”,监管执行却“赶了个晚集”。(张建新)
见习编辑:陈笑笑 审核:温小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