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开“盲盒”?万安县宣判一起“拉车门”盗窃案件
2023-12-27 11:16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吉安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谢儒、记者周雪莉报道:近日,万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深夜拉车门”盗窃案件。被告人张某某、刘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七个月,并处以罚金。
2023年7月份期间,被告人张某某伙同刘某某三次在万安县、赣州市以拉车门方式盗窃财物价值15440元。 2023年7月1日凌晨,张某某和刘某某骑摩托车行至万安县某小区内,拉开郭某某的汽车,从尾箱内拿走现金2000元人民币。2023年7月初的一天夜晚,张某某和刘某某在万安县某圩镇路边拉开彭某某的越野车,从车内拿走现金10000元、2条黄鹤楼1916牌粗支香烟、1条大重九牌粗支香烟和5包招财猫牌粗支香烟。2023年7月28日凌晨,张某某和刘某某来到赣州市某银行地下停车场,拉开戴某某的轿车,从车内拿走1条软中华香烟。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根据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