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正实现“抓前端、治未病”,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近日,横峰法院岑阳法庭就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向莲荷乡政府发出首份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提示函。
李某与王某结婚已逾二十年,婚后育有三女一子,共同建造了一幢三层房屋。近年来,二人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某日,王某发现李某与异性在微信中聊天暧昧,遂情绪失控,将自家车辆的玻璃砸坏,骑上载着女儿与儿子的电动车撞击李某驾驶的小车。李某因此类纠纷多次报警,当地公安多次出警处置。后李某诉至横峰法院,经法院判决李某与王某离婚,房屋为共同所有,但王某情绪激动,不允许李某搬回,二人为此引发激烈争吵。
“本案虽已审理终结,但原被告双方矛盾尖锐、情绪反复,不排除发生过激行为,函告提示贵单位注意做好双方的矛盾化解和情绪安抚工作,以防矛盾激化引发恶性事件。我们将与贵单位一起,做好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经判后回访,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对抗情绪较大,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矛盾隐患,经研判可能存在民转刑风险,遂立即签发风险隐患提示函,及时告知和提醒乡镇党委注意做好防范,共同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近年来,横峰法院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联村法官+”机制,在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中,针对发现的重大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精准发送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提示函,有效避免“民转刑”、“案生案”等事件发生。
下一步,横峰法院将继续认真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协同辖区相关部门防控化解重大矛盾风险,多措并举推进诉源治理,确保辖区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