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 宜丰法院一案例入选2023年度江西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2024-06-04 15:41 阅读
宜丰法院

2024年6月3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度江西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宜丰县人民法院审结的“宜丰县金贡泉矿泉水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转重整案”入选,为全市唯一!


近年来

宜丰法院不断完善庭外预重整和庭内重整有序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预重整程序挽救危困企业高效功能和制度优势,多起案件经由预重整转入重整成功结案,闯出一条危困企业破产保护新路径。

宜丰县金贡泉矿泉水有限公司

破产预重整转重整案

宜丰县金贡泉矿泉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贡泉公司)主营业务为天然矿泉水的生产与销售。该公司在经历多年小规模经营后,在扩建过程中资金链断裂,2019年起被迫停产,厂房、土地被村民占用,水源地管理缺失,矛盾频发,资产被法院多次执行拍卖,均流拍。2019年至2022年公司股东自行寻找投资人,多轮庭外重组均未果。2022年12月15日,宜丰县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决定对金贡泉公司进行预重整。

宜丰县法院发现,金贡泉公司存在核心资产价值不明、采矿许可证能否延期、厂房基建能否验收办证等庭外重组难以消除的障碍,是导致金贡泉公司多轮自行庭外重组失败的主要原因。如果不能解决上述问题,直接进入重整程序可能会导致重整失败,最终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对此,宜丰县法院充分借助府院联动机制,在预重整程序中成立工作专班,推动金贡泉公司预重整的行政事务协调和社会风险稳控,在预重整程序中就采矿许可证延续、厂房竣工验收、村企纠纷等问题一一制定化解方案。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工作专班转化为招商引资帮扶组,帮助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及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厂房顺利竣工验收,市场监督管理信用、税务信用和采矿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等全部修复办妥。重整障碍消除后,为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运用“假马竞价+重整投资人资格”规则,将现有意向投资人尽调信息和协商对价作为“假马”,公开拍卖“重整投资人资格”,现有意向投资人既是“假马”也是“兜底投资人”,最终价高者得,既确保了重整投资人的成功招募,又以市场化方式实现了财产的最大价值,取得了各方的认可。

金贡泉公司通过预重整转重整程序,将企业重整价值从1200万元提高至2052.8万元,预重整期间开展的债权审查、财产状况调查、投资人招募、预重整方案表决等工作成果在重整期间直接沿用。自决定预重整至终止重整程序总历时仅105天,有效节约了时间、程序成本,降低了试错成本,提高了重整成功率。最终以重整对价为基础制定的预重整方案获得临时债权人会议各组别全票通过,建设工程优先债权、职工债权获全额清偿,普通债权的清偿率由模拟清算的33%提高到了77%以上,最大限度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3月30日,宜丰县法院裁定批准金贡泉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金贡泉公司提前清偿各类债权,顺利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延期和厂房不动产登记,完成了工商信用、税务信用修复,并在原有机器设备的基础上新增多条生产线,重整后的金贡泉公司订单充足、经营稳定。



典型意义

重整投资人是企业破产重整中的重要力量,重整投资人的顺利引入是破产重整成功与否的决定因素。本案通过“预重整+重整”程序为重整投资人的顺利引入奠定基础,充分运用“假马竞价+重整投资人资格”规则,大幅提升破产企业重整价值。既提高了破产重整成功的可能性,又实现了高效推进破产重整程序,提高了债权清偿率,充分保障了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宜丰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能动履职,主动将破产审判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谋划,切实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宜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江西法院

http://jxgy.jx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68478.shtml

编辑:漆学琴   一审:刘玲萍   二审:严莹   终审:黄桂芬

出品:宜丰县人民法院新媒体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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