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江西多家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2024-09-10 15:17 阅读
江西政法综合进贤县法院、德安县法院等

最新悬赏公告

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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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法院
 

 

 
德安县法院
 

 

 
瑞金市法院

 

 

 
信丰县法院
 
 

被执行人:曾镜名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07221987****0037

住址:信丰县嘉定镇水东村桥头组刘家巷

未履行标的额:24.2756万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24)赣0722执1776号

悬赏内容:凡向本院提供、举报被执行人信息、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信息、财产线索),且协助人民法院查找控制到位(拘传或司法拘留)的,申请人承诺自愿一次性支付举报人2000元悬赏金。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执行到位,申请人承诺自愿支付到位案款10%的悬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王飞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5113251986****1612

住址:信丰县嘉定镇博大新城

执行案号:(2023)赣0722执恢527号

未履行标的额:16万元及利息

悬赏内容:凡提供未被法院掌握的被申请人的行踪下落、藏身地点等信息,且协助法院查找控制到位(拘传或司法拘留)的,申请人自愿一次性支付举报人1000元悬赏金,凡提供未被法院掌握的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实现或者部分实现,申请人自愿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支付举报人10%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赖雪玉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3621231982****3640

住址:信丰县嘉定镇博大新城

执行案号:(2023)赣0722执恢527号

未履行标的额:16万元及利息

悬赏内容:凡提供未被法院掌握的被申请人的行踪下落、藏身地点等信息,且协助法院查找控制到位(拘传或司法拘留)的,申请人自愿一次性支付举报人1000元悬赏金,凡提供未被法院掌握的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实现或者部分实现,申请人自愿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支付举报人10%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黄富平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21231977****3711

住址:信丰县嘉定镇同益路

未履行标的额:10万元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099号

悬赏内容:凡向本院提供、举报被执行人信息、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信息、财产线索),且协助人民法院查找控制到位(拘传或司法拘留)的,申请人承诺自愿一次性支付举报人1000元悬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徐文泉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07221987****2119

住址:信丰县古陂镇下坑

未履行标的额:34.9922万元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279号

悬赏内容:凡向本院提供、举报被执行人信息、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信息、财产线索),且协助人民法院查找控制到位(拘传或司法拘留)的,申请人承诺自愿一次性支付举报人1000元悬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肖华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21231983****0319

住址:信丰县嘉定镇水西村中坝组

未履行标的额:5.1万元

执行案号:(2022)赣0722执1934号

悬赏内容:凡向本院提供、举报被执行人信息、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信息、财产线索),且协助人民法院查找控制到位(拘传或司法拘留)的,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执行到位,申请人承诺自愿支付到位案款20%的悬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姓名:黄汝松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07221989****3610

住址:信丰县小江镇圳下村东头组

执行案号:(2024)赣0722执1539号

未履行标的额:1.7万元及利息

悬赏内容:凡提供未被法院掌握的被申请人的行踪下落、藏身地点等信息,且协助法院查找控制到位(拘传或司法拘留)的,申请人自愿一次性支付举报人1000元悬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姓名:李栋强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07221991****3655

住址:信丰县小江镇小江村围高小组

执行案号:(2024)赣0722执1562号

未履行标的额:3万元及利息

悬赏内容:凡提供未被法院掌握的被申请人的行踪下落、藏身地点等信息,且协助法院查找控制到位(拘传或司法拘留)的,申请人自愿一次性支付举报人1000元悬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797-3355110 

 

 
定南县法院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公告悬赏以下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举报电话:0797-4283078

 

提供下列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经核实真实有效,使案件债权全部或部分得到执行,申请人同意将执行到位案款的10%奖励给首位提供真实有效线索者,并对提供财产线索者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提供线索经核实真实有效,通过举报线索找到以下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承诺向首位提供真实有效线索者支付10000元现金作为奖励,本院将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提供线索经核实真实有效,通过举报线索找到以下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承诺向首位提供真实有效线索者支付500元现金作为奖励,本院将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吉水县法院
 
 
 

1

 

被执行人:敖文山

住址:吉安市吉水县文峰镇文峰大道3号2单元302室

身份证号码:36242219790902****

执行案号:(2021)赣0822执391号

执行标的:549529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日

悬赏内容:举报人凡向本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并经过本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以及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将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罗法官

联系电话:0796-8689783

 

吉水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

                                       

 

 
 
 

2

 

被执行人:刘润根

住址:吉安市吉水县文峰镇龙华中大道23号

身份证号码:36242219790503****

执行案号:(2019)赣0822执957号

执行标的:129600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日

悬赏内容:举报人凡向本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并经过本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另外对每个有效的举报人予以执行回款2%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以及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将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0796-8689829

 

吉水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

                                       

 

 
南丰县法院
 
 

(2022)赣1023执58号

 

 

 
金溪县法院

 

(2023)赣1027执恢416号

 

因被执行人李平辽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赣1027民初44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平辽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2年4月

住址:河南省西峡县城关镇白羽路1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41292319620418XXXX

执行案号:(2023)赣1027执恢416号

执行标的:51460元

 

(2023)赣1027执恢355号

 

因被执行人施久全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赣1027民初38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施久全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0年2月

住址:新疆霍城县清水河镇北京西路28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65412319700220XXXX

执行案号:(2023)赣1027执恢355号

执行标的:345997元及利息

 

(2023)赣1027执恢40号

 

因被执行人叶杨华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赣1027民初3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叶杨华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5年10月

住址: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街道甘溪东街世纪花城南区13幢2单元802室

公民身份证号码:33072419651013XXXX

执行案号:(2023)赣1027执恢40号

执行标的:2250000元及利息

一、凡提供以上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经本院查证属实并据此线索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悬赏金

 

      二、凡向本院举报以上被执行人藏匿处,协助本院依法拘留被执行人的,本院将按照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付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

 

注: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编辑:陈笑笑 审核:周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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