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多个小区业主反映物业费收费高,业主怎样才能有说话权?
“物业费早就应该下调!”“湾里这边普遍都2.7元(一平米每月)以上了,希望能调整。”9月24日,记者报道了南昌有小区开始下调物业费,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社交平台,南昌多个小区业主留言称:“服务与缴费不匹配,物业费都超过每月3元/平方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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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怎么收才合理?想下调有什么途经?觉得收费过高怎么办?这些来自小区业主们的民生之问,期待有好的答案。

一问:物业费怎么收才合理?
业主热议:物业收费高服务却一般
近日,南昌蓝光•观澜府(林肯公园)等小区物业费下调引发强烈关注。此前报道推出后,南昌不少小区的业主颇有共鸣。
“南昌县东新乡鸿海满园小区,万科物业3.2元(一平米每月)的物业费,120元(每月)的停车管理费,在整个南昌县还有比这更高的吗?对面同一品牌万科物业,价格区别对待,比别人高一大截!”一名业主留言称。另一位业主也留言表示:“恒大华府的物业费3元(一平米每月)也是好贵,买了车位还收100元一个月不合理!”
“你们关注的新闻,反映了广大业主的心声,我把你们的文章转到了小区群里,竟然被物业工作人员移出群聊。”家住南昌高新区的业主胡女士表示,实在不理解小区物业为何如此霸道!
二问:收物业费难道就是物业公司说了算?
业主感觉没有“话语权” 建议参照外地的动态管理
通过众多业主的反映,物业费的定价,并未征集过他们的意见。
在众多“吐槽声”中, 一位业主一针见血地指出:“大多小区的物业费初始都是开发企业单方请的物业,也不知是否经过招标,有没有利益勾连,反正感觉物业费不低,业主对物业服务有更高期待,以致物业与业主矛盾频发,建议住建部门根据本辖区各小区的实际情况,分类制定物业费指导标准,作为行业参照标准,避免相互扯皮现象的发生。”
有业主向记者反映,他认为,物业收费标准就应该政府借鉴广州市等地的做法来指导定价,即不同的服务标准对应不同的服务收费,且收费的整体水平与当地的经济形势相适应,至于哪个小区属于哪个标准应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应由政府部门、社区、业主、物业公司等多方代表来综合评定(听证)。
三问:觉得物业费收得过高,怎么办?
业主有权集体向物业企业提出调价申请
根据《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然而,现实中,大家却一致认为,物业收费高与服务不匹配,业主对于物业费的制定和调整都没有什么话语权,因此矛盾重重。
物业费与服务不匹配,难道就真的没有办法吗?南昌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曾杰东认为,业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比如通过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等业主组织,即便没有成立相关组织,业主仍可以集体向物业反映,申请调整物业费。
四问:想下调有何途径?
有一道坎:物业公司可以不接受调价申请
目前,华润玲珑府不少业主心有不甘,因为小区业主通过物业管理委员会先后两次向物业发送了调价函,都被物业回复不接受调整。
“虽然业主以及业主委员会有权向物业公司提出调价的申请,但是物业公司也可以不接受调价申请,因此,目前成功调价的小区其实是不多的。”南昌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曾杰东表示,因此在矛盾达到一定程度的同时,不少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商议更换物业公司,这也是目前不少业主为自己维权的方式之一。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
编辑:李孟玲 审核:温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