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设区市一批人事变动

2024-10-30 20:34 阅读
江西政读
上饶

上饶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饶清华同志因职务调整已调离上饶,其本人提出辞去上饶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上饶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饶清华同志辞去上饶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上饶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任命:

吴卫国为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盛璆的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外事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30日上饶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徐斌、孙裕彬、黄喜春为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杨今才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赣州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30日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卉同志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熊静、黎海平同志的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熊良明同志辞去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卫红同志辞去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钟鸣同志辞去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宜春

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决定任命:
熊厚胜为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免去:
龚向东的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任命:
陈元庆为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王小龙的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任命: 
吴狄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蒋玲玲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江戈涛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洁帆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潘春红为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巍蓉为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王建华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余伟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付清波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宋万夫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况柳根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胡圣华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钟文凤的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编辑:陈笑笑

审核:倪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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