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调查:“5200元金项链仅3.7克”协商结果来了

2024-11-27 15:22 阅读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全媒体记者崔帆报道:11月25日,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刊发的《问政调查|看不懂的“一口价”:5200元金项链仅3.7克》一文引发热议,报道中提到,南昌市民吴女士(化姓)在周六福(红谷滩万达店)花费5200元购买了“一口价”金项链,选购过程中曾多次询问项链克重均未得到准确答复,直至回家后才看见折叠在最里层的克重标签,为此感觉知情权受到侵害。

  11月27日,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记者最新获悉,经过协商,吴女士通过补交差价形式,成功换得按克重计价的足金戒指及耳饰。

  追踪:已成功更换为按克重计价金饰

  吴女士介绍,在得知项链的实际克重后,她便联系店铺提出更换为按克重计价金饰的要求,遭到拒绝,吴女士便在大江网“问政江西”栏目进行投诉维权。

  27日上午,吴女士告诉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记者,经过协商以及栏目组的介入,经营者答应了吴女士的诉求。

  最终,吴女士通过补交810元的差价,顺利换取了按重量计价的足金戒指及耳饰。

  案例:多位网友经“问政江西”介入后成功更换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通过大江网“问政江西”栏目搜索发现,“一口价”销售模式引发的消费纠纷屡见不鲜。

  例如,九江一网友反映,在柴桑区欣洋珠宝行购买“周六福”黄金饰品时,店员始终未透露准确的克重信息。在栏目介入后,经营者最终同意更换为同等价格的称重黄金饰品。同样,赣州一网友也表示,在“周六福”柜台购买黄金吊坠时,被店员诱导购买了“一口价”饰品。经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后,经营者同意更换为按重量计价的饰品。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经营者必须规范明码标价信息,禁止有遮掩标签标识的行为,并要求“按件”销售的金饰品必须设立“专柜”,并在专柜立牌公示销售。

  多地发布“一口价”黄金消费提示

  记者梳理发现,为规范黄金饰品经营行为,防止宣传不实、价格不透明等不规范现象,福州、东莞、苏州等地已明确发布有关“一口价”黄金消费提示。

  如广东省消委会、东莞市消委会联合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饰品时,特别是“一口价”黄金饰品时,应区分计价规则,警惕销售话术,若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刻意隐瞒克重、置换规则等重要信息,消费者应谨慎购买。苏州市消保委联合市金银珠宝业商会发布“一口价”黄金消费提示,表明消费者在了解黄金首饰的重量、含量等重要信息时,商家如以首饰按件销售或“一口价”为理由拒绝告知,消费者应谨慎购买。

  除面向消费者外,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8月发布《关于规范“一口价”黄金饰品经营行为的提示函》,提示各黄金饰品经营者要充分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就消费者提出的关于商品克重、计价方式、换购政策等信息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对消费者可能存在误解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及时提醒与告知。

 

编辑:汤吉宁、实习生章星颖
审核: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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