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公布4起全生产领域举报典型案例

2024-12-30 18:17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何 琪报道:为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营造良好安全氛围,近日,新余市公布了4起近期查实的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

  一、举报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奖励23953元

  2024年7月,新余市应急管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渝水区某公司在无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乙炔气体。经核查,该公司非法经营行为属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新余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对举报人给予人民币23953元的奖励。

  二、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奖励3000元

  2024年8月6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分宜县公安局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在洞村乡某村,查处了一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案件,目前已拘留4人,另有4人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根据《分宜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

  三、举报消防车通道被堵塞奖励价值200元奖品

  2024年2月,分宜县消防救援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分宜县某小区存在消防车通道被堵塞的情况。经查,情况属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被责令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举报人发现并举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奖励价值200元的奖品。

  四、举报车辆逆行合计奖励740元

  2024年12月,新余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在新欣南大道竹仔村路段经常有车辆逆行,通过“随手拍”小程序先后48次举报(有效举报37次)。经核实,该路段的确有车辆经常逆行。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逆行车辆进行了处罚,并给予举报人共计740元奖励(20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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