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11个县(区)法院集中开展“赣鄱利剑·根治欠薪”行动
为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抚州11个县(区)法院集中开展
“赣鄱利剑·根治欠薪”专项执行行动
让“纸上权益”变“真金白银”
近日,抚州市临川区法院利用强制措施,成功执毕抚州某公司涉劳动争议系列案件。
法院在办理案件时发现,有6件案件的被执行人均为抚州某公司。案由均为劳动争议,申请执行人申请劳动仲裁后,仲裁委裁定被执行人支付欠付的工资,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执行法官首先对该公司财产情况进行了调查,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资金,也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该公司正在运营状态,执行法官转变思路,通过调查了解到该公司管理人员有租金收入。掌握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联系该公司管理人员,告知其公司管理人员有收入的情况下,需要申报财产,若未如实申报将罚款并可能涉嫌拒执罪。
慑于巨大的执行压力,该公司表示将主动履行并于数日后将所有款项全部汇入法院指定账户,该6件案件均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领取了被欠付的工资并向法官表示感谢。
余某与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组织调解,王某应在法定期限内支付余某工资款3.2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王某仍未按期履行,余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查明王某并无可供执行财产,经执行干警多次摸排,成功掌握了王某的行踪信息,并对其采取拘传措施,通过耐心释法,王某主动履行全部义务,案件顺利化解。
黄某申请执行江西某工程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劳动仲裁裁决,该公司需向黄某支付劳动报酬等费用共计3.6万元,因江西某工程公司一直未履行义务,黄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采取强制措施,通过深入公司走访调查情况,并向其法定代表人释明法理利害关系及拒不履行的相关法律后果,促使该公司主动将上述款项一次性履行到位。
杨某申请执行邓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邓某尚欠杨某薪资4万余元,因被执行人邓某名下仅有零星财产且长期下落不明,执行干警将邓某推送至铁路公安协查,并成功对其采取拘传措施,在强制措施的威慑下,邓某主动与杨某磋商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邓某先行支付1.5万元后,剩余款项将按协议履行,该案顺利执结。
下一步,南城县人民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执行态势,聚焦涉农民工工资等重点民生案件,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生效裁判“落地有声”。
2017年,刘某良在黎川县西城乡培育水稻期间,雇佣了十余名西城乡的村民为其种植水稻,但工作结束后却没有支付工资,而是一直以打欠条的形式拖延支付时间。这些村民大都是在家务农的老年人,缺乏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精力,因此迟迟拿不到拖欠的近12万元工资。
黎川法院在了解到案情后,主动引导杨某良等13人到黎川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后黎川县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与黎川检察院通过“法律援助+支持起诉”的方式开展配合,指派律师帮助杨某良等13位村民将拖欠工资的刘某告上法庭,并由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法院判决后,刘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杨某良等13位村民依法向黎川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发现刘某常年在外,且名下确实暂无可供执行财产。鉴于申请人都在家务农,有些还患病急需治疗,生活确实困难,黎川法院联合黎川检察院主动引导陈某等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同时向县委政法委详细汇报该系列案件,开启“绿色通道”,加快司法救助进度。2023年12月,在多方合力下,成功为这13名村民申领到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66000元。
最终,黎川法院成功办理该起涉及十余名务农村民司法救助案件,帮助弱势群体解决讨薪难题,真正把司法温暖送入群众心坎中去。
被执行人付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外出打工隐瞒自身踪迹,对此南丰法院多次下乡调查了解其行踪,主动出击将其拘传,并通过拘留、移送拒执等执行措施,震慑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南丰法院在执行吴某申请执行付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付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本人也跟法院玩起“躲猫猫”,南丰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付某的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等进行查询,未发现付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24年12月,南丰县人民法院在其村委会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现在正在南城县某厂房内打工,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出击,将被执行人付某拘传至法院。
在法院沟通协调中,付某声称其生病住院没有履行能力,并拒绝支付吴某工资,但执行干警在对其账户流水调查时,发现其微信实名绑定他人身份证,且年支出账单数额较大,执行法官遂对付某采取拘留措施,并告知其目前未履行的判决还款义务及逃避执行可能承担的不利后果,听到后果可能很严重,付某连忙表示自己愿意还款义务,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付某将4510元劳务工资支付给了申请人,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崇仁法院开展专项执行行动,集中力量攻坚欠薪案件。针对涉农民工工资,抚养、赡养、人身损害等涉民生案件及3万元以下的小标的终本案件和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案件,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执行行动。
行动共实施拘传13人、拘留2人、罚款到位2案2人,共有21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达成执行和解。对农民工因追讨工资申请执行的案件,一律优先执行并优先发放执行款。
对依法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原则上不得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确保专款专用。确需依法进行冻结、扣划的,应首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对于执行到位的款物,应当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对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要积极开展对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纳入社会保障、脱贫攻坚需要特别关注人群的范围。
加强司法救助,兑现职工薪酬。对追索工资的农民工当事人所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积极为其办理诉讼费和执行费用的减、免、缓手续,确保其能够打得起官司。对涉及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执行。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及时申报司法救助。今年共为 38 名申请人申请司法救助,其中30人已发放司法救助76万元,缓解了申请人的燃眉之急。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不仅关系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更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赣鄱利剑·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乐安县人民法院通过设立“立审执绿色通道”,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切实提升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审执质效,保障农民工权益及时兑现。
2024年12月12日,乐安县人民法院举行“赣鄱利剑·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启动仪式。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曾平,执行局局长黄少梁以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启动仪式。
会上,黄少梁传达学习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赣鄱利剑·根治欠薪”专项执行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对历年来涉及此次专项行动聚焦的两类涉欠薪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分配给各组的执行法官,要求全体执行干警严格按照本次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推动未结欠薪案件实际执结。
乐安县人民法院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对涉农民工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积极挖掘司法救助线索,对困难农民工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服务,对符合规定的农民工进行适当救助,确保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农民工的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依托法院多个特色调解室和社会各界特邀法官、调解组织,搭建多元解纷平台,通过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等方式来解决法律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涉农民工纠纷,力促涉农民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健全和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的工作机制,对劳务合同、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等不同案件进行专业甄别,判断案件繁简难易程度,将案件进行繁简划分,流转至相应的审理程序。
用足用好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执行措施,依法采取冻结、扣押、查封、拍卖、变卖、曝光失信等强制措施,保障农民工及时兑现权利。同时强化保全工作的立审执衔接,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财产保全工作流程,实现以保全促执行,切实提高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到位率。2023年来共受理涉农民工执行案件53件,执行到位金额80余万元。
乐安县人民法院将加大“赣鄱利剑·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力度,为广大农民工提供更加贴心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努力解决农民工的“烦薪事”,做好农民工的“护薪人”。
“真的十分感谢宜黄法院为我们要回血汗钱!为宜黄法院如此高效迅速的执行点赞。”2024年12月24日,八位农民工来到宜黄法院领取了自己被拖欠已久的报酬,激动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道。
据悉,胡某等八人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聘请的工人,辛苦工作了几个月,该公司却以各种理由对他们的“血汗钱”一拖再拖。无奈之下,胡某等八名民工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经劳动仲裁委员仲裁后,该公司仍拒不支付八名民工被拖欠的欠款,八名民工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12月,以宜黄法院开展“宜执向前、根治欠薪”执行行动为契机,宜黄法院将此案纳入重点目标案件,考虑到本案关系八名民工的民生保障,宜黄法院对此优先立案、优先执行,立案之初,多次告知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拒不兑现农民工工资将会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但其仍执迷不悟。
2024年12月23日,执行干警出发前往被执行人某科技公司法人家中,在大家还在梦乡中时最终在被执行人家中将其成功拘传。到案后,罗某一直在向执行干警诉苦,说公司经营不善,马上要倒闭了,经查,被执行人罗某未实缴出资,且最近一个月经常出入高端酒店、会所。
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已涉嫌拒执罪,执行干警遂当面向其送达了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同时决定先行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罗某一听自己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且要被司法拘留时,迫于压力,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偿还债务,最终本案在拒执罪的震慑下,成功化解,为八位民工了却“烦薪事”。
民之所盼,执之所往。近日,金溪人民法院在两日内以利刃之势为曾某等人执行到位农民工工资14万元,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曾某、张某等7人与受雇于邱某和江西某建设集团,在某建设项目工地上务工。直至2024年6月,邱某和江西某建设集团未按约定向曾某等7人支付工资,多次催要无果后,曾某等7人向金溪县劳动人事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过组织双方调解,达成仲裁调解协议。然而被执行人仍未按照生效的仲裁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于是曾某某等7人向金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金溪法院受理该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利用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并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同时,执行法官积极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双方当事人讲道理、摆事实、讲法律,耐心讲解不履行给付义务的法律后果,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给付义务,曾某等7人工资顺利执行到位。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金溪法院将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小案不小办,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采取快速反应、高效落实、善意执行的方式,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努力把真金白银放进老百姓的口袋里。
2023年,抚州市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集散中心雇请程某华、何某建等5人从事屋面重建等施工作业。工程完工后,陈某飞以欠条形式向程某华等人承诺会如期发放劳务工资,后经程某华等人多次讨薪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审理判决,陈某飞应在2024年9月7日前支付程某华等5人全部工资共计7589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飞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支付劳务工资。程某华等人先后向资溪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局局长高度重视,迅速组建专项执行小组,针对程某华、何某建等5人申请陈某飞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展开调查。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线上查询陈某飞财产状况,但仅有零星存款;又通过线下走访不动产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未发现陈某飞有房产、股权等资金可以处置。而且陈某飞下落不明,电话始终联系不上。
“这是我们的血汗钱啊!”申请人纷纷联系承办法官催问案件进展,5位农民工热切期盼自己的工资,可劳动报酬却迟迟未到账。执行干警当即转变执行思路,通过该工程建设主体抚州市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入手。经走访了解到,李某光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同时也是该建设工程合同的甲方,执行干警于是向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民事审判法官询问情况,并与该案原告陈某飞的律师取得联系。之后,执行干警通过与陈某飞的律师联合,向陈某飞释法晰理,告知陈某飞在本案依法应当把对李某光的债权来履行对5名农民工的债务,陈某飞当即表示愿意配合法官工作,主动履行。另一方面,执行干警对李某光已生效调解书上的义务进行督促,确保陈某飞的债权得到实现。陈某飞的工程款到位后,执行干警依法进行发放,程某华等5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
2024年4月29日上午10时11分,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关法官接到东乡区公安局民警电话:“你们要我们协助查找的人已经找到了,我们马上送到法院来,请你们做好准备。”
2021年许某某雇请缪某等四人前往其在山东日照某地承包的龙虾养殖场做事,后结欠缪某等四人劳动报酬共计2.6万余元。经多次催问无果后,缪某等四人将许某某诉至法院。东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许某某仍不履行义务,于是缪某等四人于2022年10月向东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东乡法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许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冻结了其名下所有银行账户。由于冻结金额不足以支付案款,也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许某某的行踪,执行干警只能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许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在抚州市东乡区委“执源治理、终本出清”改革工作全面推进的背景下,“法院+公安”协查机制成效显著。东乡法院将一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信息推送至公安请求协助查找,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被执行人许某某被带到执行局后,执行干警向其阐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法律后果。最终,许某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当场履行完毕所欠工资款。至此,上述4个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下一步,抚州市东乡区法院与区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共同打击拒执犯罪,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为建设法治、和谐、美丽东乡贡献一份司法力量。
为切实维护劳务工资报酬权益,持续巩固治理欠薪工作的成效。2024年12月10日,广昌县人民法院开展“赣鄱利剑·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广昌法院速战速决,成功解决了一起劳务纠纷案件,为六名劳动者追回了被拖欠的159,566元工资。
为切实维护劳务工资报酬权益,持续巩固根治欠薪成果,广昌县人民法院开展赣鄱利剑·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在行动期间,成功执结一案,为6名打工人拿回了15.9566万元工资。
2023年,杨某等6名工人与抚州某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劳务纠纷一案中,因该公司拒绝支付劳动报酬,杨某等遂进行劳动仲裁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该公司资不抵债,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查询被执行人陈某、李某名下财产后,均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无奈终本。在专项行动期间,该案再次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在与该公司股东陈某联系后,严肃告知拖欠工资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失信限高带来的严重影响,劝解其体谅打工人工作的不易,尽快兑付拖欠工资。最终,陈某经筹钱将所欠工人的工资全部支付。
下一步,广昌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把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作为重中之重,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