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同题共答 守护“长江之肾”

2025-01-14 04:52 阅读
大江网-江西日报

  2024年,我省检察机关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主动融入大局,强化使命担当,依法履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力量助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

  鄱阳湖被誉为“长江之肾”,拥有“丰水一片、枯水一线”的独特湿地景观,是长江流域的重要生态组成部分,对维护水生态系统安全、区域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

  省检察院积极争取人大监督支持。省人大监察司法委联合省检察院赴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单位开展专题调研,相关单位大力支持,同步向省检察院移送了一批破坏湿地的问题线索。省检察院党组专题部署为期一年的“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明确将破坏河湖湿地等问题纳入监督重点。

  去年4月,省检察院对鄱阳湖湿地生态环境受损问题直接立案,采用“1+3+N”专案办案模式,督导南昌、九江、上饶三个沿湖地区检察机关同步跟进、集中调查、分层监督。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担任专案组长,赴湖口县、鄱阳县、南昌市新建区等地督导调研,在鄱阳湖中心腹地的都昌县召开鄱阳湖湿地保护专案现场调度会,推动专案工作走深走实。针对部分区域违规垂钓、非法捕捞等突出生态问题,丁顺生带着专案组成员认真研究,做好与湿地保护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南昌、九江和上饶市检察院检察长及沿鄱阳湖的11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分别担任专案分组组长,形成上下一体、同题共答的办案格局。

  为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省检察院对各地收集的线索逐一分析研判,指导沿湖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特色监督,并要求非沿湖检察机关按照省院专案的统一部署,通过一体化履职,督促推进鄱阳湖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都昌县检察院聚焦侵占湿地堆放固体废物、违规放牧等问题立案20件,督促清理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1.2万吨,落实封洲禁牧圈养牛羊2500头,拆除违建设施3500平方米。庐山市、鄱阳县、进贤县检察院针对鄱阳湖非法矮围问题立案调查,督促拆除非法矮围109公里,恢复水域面积5万亩。

  检察公益诉讼是公益之诉、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全省检察机关灵活运用磋商、工作提示函、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助力湿地保护。省检察院制发工作提示函,推动省湿地保护综合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强化鄱阳湖湿地保护监管,开展“鄱湖利剑”专项行动,制定极端气候候鸟保护应急预案,促进系统治理。南昌市红谷滩区检察院针对赣江流域洲滩散养放牧污染湿地环境,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诉”的刚性推动问题有效整改。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不同生态要素,探索开展异地修复、增殖放流等多元化生态恢复方式,督促修复湿地7.3万亩,增殖放流鱼苗719.8万尾。

  实践中,执法司法协作联动不断深化,共建共治共享的湿地保护工作格局稳步形成。省检察院与省林业局建立湿地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省林业局主动向省检察院移送4批次16个问题线索。全省检察机关从驻地高校中聘请环境工程、动植物保护等领域专家充实“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借力借智辅助专案办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听证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湿地保护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规,推动湿地全面保护和有效管理。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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