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南昌新年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官方给出答复

2025-01-20 11:59 阅读
南昌生态环境

亲爱的市民朋友:

每当临近农历新年,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的议论声不绝于耳,对此,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给出的答复是:自2017年1月1日《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公布实行,根据其第2、3、9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未经申请并获批准,任何个人任何时间,在我市各县、区公布的禁燃区内、加油站点等公共安全设施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经合法程序审批举办的烟花晚会,使用的是污染值低的环保烟花,通过固定时长的精彩演绎烘托美好节日氛围,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观赏,带动我市旅游和经济发展。但是春节期间大量长时间、无秩序燃放烟花爆竹所释放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会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加重雾霾天气,影响市民身体健康和公共环境卫生。且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量安全事故,更是令人触目惊心。

自2017年禁燃规定实行以来,我市再未发生过禁燃区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和安全事故,为我市群众守护了多年的平安祥和的春节。为了给广大市民营造更加绿色、安全、清洁、祥和的宜居环境,我们在此真诚倡议:

一、做一个践行者,过低碳环保年。自觉遵守禁燃规定,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以鲜花、音乐代替礼花爆竹,以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喜迎佳节。

二、做一个监督者,过安全祥和年。既做到自己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也敢于制止身边违反禁燃禁放规定的不文明行为,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及时劝阻。

三、做一个宣传者,过文明健康年。积极向家人、亲友和邻里普及禁燃禁放规定,宣传禁燃禁放理念,积极传播绿色生活理念,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需要每一位市民朋友一起悉心呵护。我们在此呼吁全体市民,倡导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过年新风尚,不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让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宁静。

 

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18日

禁燃范围

     1、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鲤鱼洲管理处辖区除外)、红谷滩区全域、赣江新区直管区新祺周管理处(中医药科创城)全域;

     2、新建区:长堎镇、望城镇、石埠镇、流湖镇、西山镇、石岗镇、厚田乡、溪霞镇、新建经开区、新丰管理处、红林林场、岭背林场;

     3、南昌县:昌南大道以南(与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接壤),赣江以东,南外环高速、西外环铁路线、翠林南大道以北,翠林中大道、昌东大道以西的合围区域,南昌县殡仪馆;

     4、安义县:县城东起凤凰西路,沿迎宾大道、学府大道至北潦河;南起银河世纪小区,沿北潦河至龙津古驿牌楼;西起龙津古驿牌楼,经搬运公司,沿护城河、北门路,经廉租房小区至县苗圃;北起县苗圃,沿北环路、锦绣西大道至凤凰西路路口合围的区域;

     5、进贤县:民和镇凤岭村委会、涂家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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