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堵塞漏洞,别让擦边的“假酸奶”泛滥成灾

2025-03-14 05:51 阅读
光明网

据媒体报道,在电商平台,打着“XX酸奶”名号,实质却是风味饮品、含乳饮料的产品并不少见。记者随机购买7款此类产品,无一款执行酸奶产品执行的GB 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据食品行业专家分析,此类产品营养价值较低,本质上是一种添加了多种食品添加剂的“小甜水”,与酸奶不是同一种产品。此类产品的成本,在每瓶0.3元、0.4元左右,出厂价约0.7元/瓶,多销往四五线城市的县城及批发市场,线上也有一定销售体量。

从法律上讲,这种产品的违法性质很明显。明明不是酸奶,充其量也就是酸奶风味饮料,却在包装盒上标注酸奶,这已经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故意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拿酸奶风味饮料当酸奶来卖,把消费者蒙在鼓里,行攫取不当利益之实,这是对消费者权益赤裸裸的侵犯。

对此,一些商家也采取了规避手段。比如,有的产品包装正面用深蓝色大字印有“新西兰酸奶”,但包装下方却用浅黄色小字写有“酸奶风味饮品”,看上去什么都说了,但实际却大有“乾坤”,消费者一个不留心,就可能踩到陷阱里。翻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里面就规定得很清楚,这种“隐小示大”的行为,同样属于违规之列。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种欺诈消费者的恶劣行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吃了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一赔三”,即除了要回原价款外,还可以向对方主张,增加购买商品三倍的经济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如果这样的惩罚措施能够落实到位,对不法商家无异于当头棒喝,让他们在强力震慑下,不敢任性妄为。

然而,从现实情况看,安全监管上还有欠缺。一些厂商的违法行为,能轻松逃脱平台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眼睛”,令人遗憾。如果安全监管足够严格,恐怕“假酸奶”压根就没有擦边逃逸的机会。

客观来讲,不法商家也有他们的“套路”。销售此类产品的店铺,会经常更换链接和店铺,“被投诉到关店就重新开一家,没什么实际操作成本”,“手里估计有上百件类似的产品标签,这款出来‘骗’一轮,关店下链接,再换个标签重新来一遍”。但是,问题产品都是“换汤不换药”,只要监管部门顺藤摸瓜、追根溯源、精准打击,整治这一乱象并非难事。

而且,就处罚力度而言,也有阙如。据媒体报道,某“假酸奶”的生产厂商,早在2017年就因“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生产食品”被行政处罚,2021年5月,又涉及“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的食品”问题,但最终未被处罚。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宽容”,对消费者而言,就是一场“灾难”。

监管部门有必要出击,对市面上虚标信息的酸奶饮品,开展一次更为全面彻底的清查,依法采取下架、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措施,加大违法者的成本付出,不能让他们随便换个标签,就又能割上一波“韭菜”。如果不法厂商的欺诈行为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可以涉嫌诈骗等犯罪追究刑责,震慑作用将更为明显。

对于消费者来说,也有必要提高鉴别能力,对包装内容保持警惕,看清真假酸奶之间的区别。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帮助消费者擦亮眼睛。(欧阳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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