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经开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深入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

2025-03-14 16:19 阅读
南昌经开区法院

  为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纪律作风,提升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水平,3月10日,南昌经开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利用下班时间组织全体警员开展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专题学习活动。活动由大队负责人夏涛主持,副大队长张羽丰担任领学。

  会上,张羽丰结合当前司法警务工作实际,主要围绕《内务条令》中的警容风纪规范、日常管理制度、内务环境建设、应急处突机制等核心内容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详细阐述了每一项规定的重要意义和实践要求,确保全体法警深刻领会条令精神实质。

  会议强调

  全体司法警察要将《内务条令》作为日常工作的行为准则和行动指南,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立行立改,确保条令要求落到实处。要通过持续学习和实践,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经开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全体司法警察要充分认识到《内务条令》对于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作用,将学习贯彻条令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警察铁军,为法院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警务保障。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按照《内务条令》要求,规范着装、注重仪表,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在值庭、安检、押解等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文明执勤、规范执法,充分展现经开法院司法警察的良好精神风貌和职业素养,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三是严明纪律作风,加强队伍管理。严守纪律规矩,狠抓落实,从日常行为习惯入手,加强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司法警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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