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扣车齐发力 两案和解促履行

2025-04-14 18:25 阅读
资溪法院

  近日,资溪县人民法院通过“扣车+拘传+调解”的执行模式,将同一被执行人涉及的两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并案执行且成功和解。以刚柔并济的执行举措为当事人兑现合法权益。

  2022年4月,徐某从资溪县某农业发展公司获取3万元投资款从事鸡鸭养殖业,双方约定徐某在期限内需向该公司一次性支付3万元本金及1440元利息。徐某在收到投资款后接连亏损,于是徐某向资溪某银行申请了3.6万元贷款来维持养殖场的正常经营。但后期由于经营不善,导致鸡鸭接连死亡无法销售,且在约定期限内未向该公司支付借款以及银行贷款,于是资溪某农业发展公司及资溪某银行先后将徐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徐某应承担31440元公司借款及37195.46元银行贷款的义务,但徐某均未履行,于是该公司及银行先后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文书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利用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零星存款、查封其名下“北京牌”汽车一辆。但实际冻结金额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查封的车辆不见踪迹无法进行扣押,且徐某一直联系不上,案件似乎陷入僵局。直至4月10日,申请人来电的一通给案件带来新的转机。

  “法官,我发现徐某的车在资溪某林场附近,而且听说他这几天在家里!”接到线索后,执行干警兵分两路迅速行动,一方面前往申请人提供的地址准备扣押,承办法官在确认了正是查封车辆后当即联系拖车司机将车辆扣押至法院以便后续拍卖。另一方面前往徐某家中将徐某拘传至法院执行事务中心。面对车辆被扣押的现实,徐某感受到压力,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晰理下,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与两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联系并希望后续债务分期履行。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徐某与两案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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