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法院:获知同案被执行人遭法惩,他当日速兑!
2025-05-08 16:10 阅读
贵溪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官,我来缴纳执行款了!”执行事务中心内,被执行人某建材店经营者李某携款兑付。5月6日,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如我在执”理念,充分发挥惩戒措施威慑力,成功执毕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取得良好执行引导效果。
被执行人陈某为装修自家房屋,经与同案被执行人某建材店(系个体工商户)协商后达成一致,由该建材店安排申请执行人方某为陈某进行装修作业。作业过程中,方某意外摔伤造成骨折,其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事发后,为追索赔偿,方某对陈某及建材店一并提起诉讼,经法院调处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陈某赔偿方某3.7万元,由建材店赔偿方某1.3万余元。调解协议生效后,因建材店和陈某均未履行赔付义务,方某申请强制执行。
受案后,执行团队依法冻结了建材店和陈某的银行账户,并反复向其阐明执行政策和利害关系,但两被执行人均持逃避态度,其中陈某既未按法院要求申报财产,也拒绝支付执行款;而建材店经营者李某则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一直未正视责任。为坚决维护执法司法公信力,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团队于5月6日直接上门传唤陈某。将陈某带回后,执行团队在进一步普法后明确向其发出最后警告,告知如继续消极避执,其必将面临法律严惩。
针对陈某拒不申报财产的行为,执行团队依法对其作出司法罚款两千元的处罚。慑于强大的法律威严,陈某当场全额付清执行款并缴清罚款。获知陈某被传唤和处罚后,受到震动的建材店经营者李某当日主动赴法院兑清其执行款,执行法官随即通知申请执行人方某领款。该案执毕后,方某次日专程向执行团队赠送锦旗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