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5年省属公费师范生招生简章

2025-06-03 17:33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9号)和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教发〔2019〕3号)、《关于扩大省属师范大学本科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范围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3号)等文件精神,我校从2021年起,承担省属公费师范生培养工作。

  为做好2025年公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2025年我校面向江西籍考生,招收公费师范生97名。

  二、招生专业和代码

  具体招生专业和代码详见附件。

  三、招生办法

  (一)报考要求

  1.符合江西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江西户籍(以高考报名系统中考生户籍信息为准)的普通高考考生。

  2.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成绩(文化、专业)达到相应批次、科类省最低控制线。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以考生“县(市、区)招办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结论为准,录取“合格”考生。

  (三)体检

  考生均须参加高考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结果是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1.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http://www.moe.gov.cn/srcsite/A15/moe_776/s3258/200303/t20030303_79883.html)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http://www.moe.gov.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9/201005/t20100517_88249.html)等有关要求执行。

  2.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http://jyt.jiangxi.gov.cn/art/2021/4/2/art_25653_3308133.html)要求,在江西省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人员,须按《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参加体检。

  特别提醒:考生因体检状况不符合要求,可能在录取时出现调剂甚至退档的情况;在教学培养过程和毕业就业时出现不能认定教师资格情况。请注意参照上述体检文件回避填报身体条件不符不宜的专业,例如: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有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生物科学类;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的专业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批次和志愿

  省属公费师范生列入江西省提前本科(定向)批次,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方式投档;学校公费师范专业组设置细分至“专业+地市”,即,一个专业组一个专业(地区)。

  (五)录取规则

  1.执行江西省提前本科(定向)批次投档结果。

  2.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各专业录取条件(包括单科成绩条件、身体条件等)进行阅档以确定是否录取。

  3.涉及同等条件下需成绩比较时,专业(组)选考科目对应为不限的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专业(组)选考科目对应为考历史或思想政治或地理的,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专业(组)选考科目对应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的,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六)进档考生分数要求和录取排序依据

  1.专业代码首字符为D、F、K的公费师范专业及专业代码首字符为L-Q的公费职教师范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江西省历史科目组和物理科目组类相应普通类本科最低控制线。

  2.排序依据:按高考文化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成绩相同时:专业(组)选考科目对应为不限的,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排序;文史类或专业(组)选考科目对应为考历史或思想政治或地理的,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理工类或专业(组)选考科目对应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的,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四、签订培养协议

  凡被录取为省属公费师范生的考生,应按相关规定与录取专业中标明的定向就业地市或该地市指定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已录取、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签订协议书时,原则上按高考成绩和排名从高到低由考生选择签约市、县(区),具体办法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五、就业政策

  公费师范生毕业当年,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按入学前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考试考核,落实具体任教学校和岗位,确保有编有岗。公费师范生到岗任教后,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一次性补偿其在校四年所交纳的学费和住宿费。公费师范生履约服务期为6年,服务期内不能报考脱产研究生。履约任教满一学期后,经任教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在县域内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六、履约管理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不履约任教或履约任教不满6年的,须按《江西省省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http://jyt.jiangxi.gov.cn/art/2019/4/2/art_25822_1396436.html)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七、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招生工作办公室0791-83835961

  2.监督电话:校纪委监督检查室0791-83805935

  3.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 邮政编码:330038

  4.学校网址:http://www.jxstnu.edu.cn

  5.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5年江西省省属公费师范生招生专业和代码

                 2.招生专业对应体检要求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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