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正部级“老虎”齐同生被公诉
2025-07-03 11:41 阅读
大江新闻原创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全媒体记者杜宇蔚、实习生沈紫欣报道:据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3日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齐同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齐同生(资料图)
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齐同生利用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经调查,齐同生长期搞迷信活动;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金;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采矿权证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
今年3月已被开除党籍
大江新闻注意到,齐同生已于2024年10月8日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于2025年3月14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曾长期在宁夏工作
齐同生,男,汉族,1952年7月出生,河北平山人,1984年11月入党,1968年11月参加工作。
他长期在宁夏工作,先后担任过自治区计委党组书记、主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等,2005年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2007年任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后于2013年出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席,2018年任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