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企业欲安装可移动办公集装箱,却在审批环节屡屡碰壁,相关部门: 已指导企业完善手续

2025-08-11 15:05 阅读
大江网-信息日报

  近日,一网友向大江网《问政江西》反映,其所在的企业在南昌市青山湖区承包了一处停车场,并引入了一批租车公司。为满足租车公司经营需要,该企业计划在停车场内放置用于办公的可移动集装箱,却在审批环节屡屡碰壁。

  对此,南昌市青山湖区站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回应,已指导该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并在符合市容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规范摆放集装箱。

  反映

  审批流程不明确 手续办理陷入僵局

  据网友反映,其所在的企业承包了南昌火车站东广场附近、洛阳路以南、洪都中大道以西的一处停车场,并引入租车公司。经营期间,租车公司陆续入驻。为满足租车公司业务需求,该企业计划在停车场内摆放无基础、可移动、可拆卸的集装箱作为临时办公场所。

  为办理集装箱安装手续,该网友表示,此前他已咨询城管部门的工作人员,随后按要求先到社区提交申请,却被社区告知需向青山湖区发展改革委报备。然而青山湖区发展改革委回复称,其立项备案程序仅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此类临时设施不在受理范围内。

  由于手续办理陷入僵局,集装箱无法合规使用,租车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该网友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明确审批流程,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回复

  已指导企业完善审批所需材料

  收到该网友反映后,南昌市青山湖区站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介入调查,发现该企业尚未按规定提交集装箱安装书面申请材料。

  根据《南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此,企业若想在停车场内安装集装箱,应先办理审批手续。”站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表示,企业需要提交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现场照片、占道效果图、承诺书等基本材料。

  目前,执法队工作人员已联系该企业负责人,指导其完善手续,并提交至站东街道城市管理部门,要求其在符合市容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规范摆放集装箱。

  网友们有相关诉求、建言和意见,可通过大江网《问政江西》投诉举报通道反映,热线电话:0791-86849600

  万礼妍、实习生高婷、中国江西新闻网记者谢凌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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