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热议:银行落马副行长当网红?别把犯罪经历当流量密码
近日,某银行前副行长肖某在短视频平台开通账号,把自己昔日的职务和犯罪经历当成“流量密码”,短短几天吸粉2.2万。但网友还没来得及“细品”,该账号作品已被火速下架,账号也已被禁言处理。
翻看类似剧情,还真不是头一回。河北某县民政局原副局长,也曾以“张局”之名拍段子博眼球;曾被称为“最美女通缉犯”的酒托姑娘,也在出狱后大谈服刑经历最终遭封号。
那么问题来了,刑满释放人员,到底有没有权利再就业甚至当网红?其实,法律说得很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社会应当给予改过自新者出路,这既是人道主义的体现,也是减少再犯罪的重要保障。
但“有权利”不等于“无底线”,更不意味着能把不光彩的往事当成金光闪闪的招牌。尤其是一些曾任公职却因严重犯罪入狱的人员,他们曾经的职务身份,本身就具有公共属性和信任背书。若出狱后仍打着“原行长”“原局长”旗号活跃在舆论场,这不仅是对公众情感的挑衅,更是对司法惩处意义的消解。
我们反对一棍子打死、永久污名化刑释人员,但也坚决抵制把犯罪经历轻飘飘地转化为“吸粉工具”。肖某当年入狱所涉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7亿余元、受害人达147名,这样严重的犯罪不为耻,反将昔日职务当作谈资夸耀,传递的是什么价值观?
从更深层看,某些落马官员仍沉迷于以职务头衔自居,也反映出权力观仍未扭正。要知道,一旦犯了严重罪行,曾经的职务不再是荣耀,而是耻辱的烙印;不是可炫耀的资本,而是当深刻反思的镜鉴。社会鼓励犯错者重归正途,但绝不接受把“烂疤”炒成“光环”。
说到底,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之路,需要的是“平等机会+社会包容+自我反思”,而不是利用历史身份投机取巧。真正意义上的“重新开始”,是放下过往浮华与罪恶,用诚实劳动重建人生。与其绞尽脑汁做“网红梦”,不如脚踏实地学一门手艺、干一份工作。洗心革面,从来不是表演给谁看;重新做人,终究要靠双手拼出来。
(李 伟 张海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