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法院:55万元企业货款遭欠,立案庭刚柔相济解纷!
2025-08-28 15:04 阅读
贵溪市人民法院
8月26日,贵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以护企安商为导向,以涉企解纷效果最大化、效能最优化为目标,采用刚柔相济的劝诫策略,庭前妥善化解一起大额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
被告某工程公司向原告某建材公司购买建材后拖欠55万余元货款未付,催讨无果后,建材公司起诉工程公司并申请财产保全。受理起诉后,立案庭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法定代表人沟通,耐心听取其诉求。双方对案件事实一致认可,但被告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再以企业运营情况不佳、账面需流动资金、尚有在建项目需维持运营等为由,突出强调自身困难,再三请求解除保全;而对于所欠货款兑付事宜,该法定代表人则含糊其词,一直未给出明确态度。
鉴于工程公司只表困境,避谈还款的做法,承办法官秉持刚柔相济的劝诫策略,首先向其法定代表人解析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讲清解除保全应符合的条件,告诫其端正自身姿态;随后,承办法官明确告知该法定代表人,在工程公司尊法守信、正视义务的前提下,法庭可根据其实际困难尽量组织调处;最后,承办法官从双方同为企业出发,努力引导双方互谅,并根据工程公司资金状况和建材公司的最低接受度主持双方协商,力争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纷方案。
26日,双方达成庭前调解协议,工程公司现场向建材公司先行兑付20万元,余款分期付清,该案得到稳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