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限高” 齐发力 六年欠款终兑现

2025-08-28 16:39 阅读
南丰法院

  “法官您好,我想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近日,南丰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曾某的来电,这通电话,让一起拖延六年的执行案件迎来转机。

  时间回到2018年11月,曾某与徐某因借款纠纷在法院达成调解,约定曾某于2019年1月12日前偿还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7万元,法院据此出具民事调解书。可约定时间已过,曾某却未主动履约,徐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线上线下同步开展财产查控,查询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信息,却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据法律规定,执行干警将曾某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

  被限高后,曾某的生活和经济活动处处受限,购买飞机票、高铁票被拒,出行不便;申请贷款时因限高记录遭金融机构拒绝。亲身体验到不履行判决的严重后果,曾某终于转变态度,主动联系法官和徐某,提出分期还款的想法。

  法官随即搭建沟通桥梁,向徐某说明曾某的还款意愿与情况,也向曾某强调履约的必要性。“我从亲戚那借了3万元,剩下的2年内分期还,希望能暂时解除限高。” 曾某的诚意与行动打动了徐某,徐某同意暂解限高。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曾某的限高措施得以解除。

  近期,曾某还清最后一期欠款,徐某向法院提交结案申请书。这起六年旧案的执结,既以 “失信”“限高” 彰显司法权威,保障了申请人权益,又兼顾被执行人实际情况,体现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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