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吐为快 把“免费学前教育”好事办好

2025-09-02 05:04 阅读
江西日报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今年秋季学期将惠及约1200万人。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起点,关系到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未来。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这一惠民举措,是对家庭教育支出做“减法”,也是对国家和政府责任做“加法”,对于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秋季开学之际,要让政策红利转化为民生福利,真正做到免到位、补精准。其中,财政投入保障至关重要。《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明确,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对幼儿园予以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保育教育费占家庭学前教育总支出的比例较高,免除费用后,家庭的教育支出将有效降低。仅今年秋季一个学期,全国财政将增加支出约200亿元,相应减少家庭支出200亿元。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统筹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相关资金,落实省域内幼儿园免保育教育费的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确保不因实施免费影响幼儿园正常运转。同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拨缓拨补助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很多家长都关心实施免费政策后,幼儿园质量如何保障。首先要健全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形成支持当地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合力。其次,规范办园行为。国家对幼儿园教职工的资质和配备、经费投入、收费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要推动各地各幼儿园结合实际细化制度措施,严格教师资质条件,把好“入口关”、守好“安全关”。同时,提高保教质量,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实施保育教育活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加强幼儿园办学资质审核,加强过程监管,推进国家层面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推动学前教育从“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迈进。

  为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近年来,国家从生育、养育、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实施了多项生育支持措施,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近期,连续推出了包括育儿补贴、免保育教育费在内的一系列政策,不断减轻家庭的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一系列政策措施相互衔接、层层递进、不断完善,生动反映出国家根据人口发展变化形势持续精准施策,这也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投资于人的具体实践。

  朱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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