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断供起纠纷,调解协商解难题
2025-09-02 12:35 阅读
石城县人民法院
近日,石城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房屋贷款逾期引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邱某与某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向该银行借款17万元用于购置房产,同时约定了贷款期限、贷款利率、逾期罚息利率、还款日;邱某提供案涉房屋作为抵押物,承诺逾期归还房贷,某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双方就案涉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后某银行依约向邱某发放了17万元的贷款,邱某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截至起诉时,已经连续断供多次。某银行多次催收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偿还贷款本息;某银行对案涉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石城法院受理该案后,一方面向邱某释明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及逾期违约责任;另一方面耐心与银行沟通,建议给邱某宽限期限,共同寻求可行的解决方案。经过多轮沟通与协商,邱某认清责任,积极筹措资金,当庭履行了还款义务。银行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向法院申请撤诉。至此,这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房贷逾期案件的妥善化解关乎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和借款人的切身利益,对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本案以调解促和谐,不仅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发挥了司法在平衡金融机构权益与购房者困境时的关键作用,也体现出了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时的灵活性和人文关怀,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推动了金融业、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