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铁交椅”,让干部队伍在“流动”中迸发新活力
广大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主力军,其思想状态与履职能力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的成效。长期以来,“官本位”思想的束缚、考核机制的模糊,导致部分地方出现“只要不犯错就不下”“论资排辈熬资历”等现象,不仅让有为者受限,更让庸懒者占位。2022年修订、发布并实施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是要打破这种固化格局,通过明确“上”的标准、畅通“下”的渠道,让干部队伍流动起来、活跃起来。
严明用人“硬标准”,划清“上与下”的界限。选人用人是干部工作的核心,必须树立鲜明导向。《规定》明确了好干部的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既是“上”的通行证,也是“下”的警示牌。对于那些在关键时刻豁得出、顶得上、干得好的干部,要大胆提拔使用,让其在更广阔的舞台上施展才华;对于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坚决调整下来,打破“铁交椅”的幻想。只有让能者有舞台、庸者走下台,才能让干部队伍始终保持“一池活水”。
用好考核“指挥棒”,确保“严管与厚爱”并重。考核是检验干部的“试金石”,也是推动“能上能下”的关键抓手。《规定》明确了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从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到作风纪律,全方位划定了“红线”。落实这些要求,就要建立全周期考核机制:日常考核看一贯表现,专项考核看攻坚能力,年度考核看综合成效。通过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升降、奖惩直接挂钩,既让表现优秀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也让存在问题的干部及时受到提醒和调整。这种“真管真严、长管长严”的氛围,既能倒逼干部履职尽责,也能让干部感受到组织的严管厚爱。
把握人岗“适配度”,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有诗云,“骏马能历险,力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并非简单的“上荣下辱”,而是要实现人与岗位的最优匹配。《规定》强调“事业为上、依事择人、人岗相适”,这就要求在干部调整中,既要考虑岗位需求,也要兼顾干部特长。对于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的干部,要做好后续的教育引导和能力提升,若其在新岗位上表现突出,仍有“再上”的机会;对于提拔重用的干部,要跟踪培养,确保其尽快适应新角色、创造新业绩。通过这种动态调整,让每一位干部都能在最合适的岗位上发光发热。
“能上能下”不是终点,而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新起点。当“上”的通道为担当者敞开、“下”的机制为无为者敲响警钟,干部队伍必将迸发出更强的战斗力。各级党组织要以《规定》为遵循,把“能上能下”落到实处,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的干部脱颖而出,共同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力量。
(萍乡市安源区委组织部 谭佩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