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热议:涉毒艺人想“复出”?门都没有
据报道,歌手苏永康原计划10月初在温州举办演唱会,因其曾有涉毒历史,遭到网友投诉。最新消息显示,演出主办方已提交取消申请。

从舆论质疑到迅速取消,当地相关部门的响应值得肯定。但疑问依然存在——一个有过涉毒劣迹的艺人,为何能一路绿灯拿到批文?演唱会的发起方是谁?责任又该由谁来承担?
值得关注的是,这不是苏永康第一次试图重返舞台。近两年,他在其他城市也有类似操作,一次次试探,一次次“破窗”,不断挑战公众底线与社会规范。说到底,是有人对“劣迹”二字缺乏敬畏,对法治精神缺乏认知,总以为时间能洗白污点、资本能重塑形象。
毒品是全民公敌,禁毒是全社会共识。尤其对公众人物而言,“涉毒”不是可随意翻篇的旧账,而是关乎道德、法律与责任的严肃命题。演艺人员涉毒不仅自毁前程,更会向社会传递极端错误的信号。一旦失足,就要付出代价,这不是“不给出路”,而是对公平正义的坚守。
事实上,“一次吸毒,终身禁演”的呼声近年来屡屡出现,尽管尚未形成统一制度,可在公众心中自有一杆秤,对那些触碰红线的艺人,宽容不是义务,抵制才是常态。可以说,每一次对涉毒艺人复出的纵容,都是对缉毒英雄的背叛;每一次为“翻红”开路,都是对公序良俗的破坏。

说实话,这不是要对涉毒艺人进行“永久审判”,而是要明确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作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公众人物,艺人必须承担比普通人更高的道德责任和法律义务。舞台可以是梦想的容器,但绝不是道德的洼地,想要重新站回聚光灯下,就得先真正走出阴影、赢得公众信任,这远比唱几首歌、开几场演出更难。
说到底,禁毒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无数缉毒民警用鲜血甚至生命捍卫的底线。对涉毒艺人复出说“不”,是我们对英雄的致敬,也是对未来的负责。
文艺舞台需要的是德艺双馨的表演者,而不是试图试探底线、消费历史的“投机者”。无论是艺人、主办方还是审批单位,都该时刻牢记,唯有敬畏规则、尊重道德、爱护羽毛,才能真正赢得舞台和人心。
(李 伟 张海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