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法院:这起涉企租赁纠纷,双方因何继续合作?
2025-09-19 16:02 阅读
贵溪市人民法院
“这个解纷结果让我们既安心,又暖心!”当事双方的同时认可,让承办法官欣慰不已。9月18日,贵溪市人民法院雷溪人民法庭以优化营商环境和护企安商为导向,秉持既解诉求又解实困的策略,庭前化解一起涉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被告金某(系个体工商户)向原告某商业公司租赁商铺用于经营,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承租期间,因被告金某拖欠租金,原告商业公司经催收无效后对其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金某付清所欠租金4万元并解除双方合同。经承办法官调查和沟通,双方对案件事实一致认可。但被告金某表示目前资金紧张,无法一次性付清所欠租金,且其所租商铺内尚有大批未售出的商品,故而再三提出分期还清欠租及继续租用商铺的请求。
经认真研判后,承办法官认为,若在此时解除双方合同,不仅将对被告金某的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商铺内大量商品的转运和存放也将加重其经济负担。综合考虑双方诉求及被告金某的现实困难后,承办法官结合涉企解纷经验,提出双方继续执行租赁合同,由被告金某分期付清所欠租金的建议。经释法析理和悉心劝导,商业公司表态在被告金某守信履约的前提下,同意接受该建议。承办法官随即组织双方商谈具体和解事项,加快推动调解进程。
经全力调处及引导互谅,双方于18日达成调解协议,金某向商业公司先行兑付2万元,余款分期付清,金某按原租赁合同继续租用商铺,该案在双方共赢的良好结局中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