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热议:“服役式陪餐”,实为对“家长陪餐制”的亵渎

2025-09-26 11:48 阅读
大江网

  近期,山西运城闻喜县城西小学“父母不陪餐,孩子不能在学校吃午饭”的规定引发社会关注。学校将陪餐制度与孩子在校吃午饭的资格挂钩,要求父母必须到校轮流陪餐,才能让孩子在校吃午饭,还要求家长负责打饭、盛汤、做清洁,照看孩子午休等,这在大多数家长看来并不合理。当地教体局回应:老师理解有误,已督促整改。

  将家长陪餐与学生午餐资格强制挂钩,且仅限父母参与,还要求完成打饭、清洁、午休监管等任务,将原本旨在监督食堂的家长陪餐制度异化为“服役式劳动”。这一做法不仅违背了教育部的相关政策规定,也背离了家校协同育人的初衷,更暴露出学校在政策执行中的权力越位。尽管当地教体局回应称系“老师理解有误”,但这一说法明显有敷衍之嫌,已对家校关系造成实质性伤害。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深刻反思、彻底整改,从根源上解决校园食物安全问题。

  早在2019年3月,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明确家长陪餐制度为“鼓励性”措施,核心在于通过家长参与形成对食堂的第三方监督。然而,闻喜县城西小学却将陪餐与就餐资格绑定,并附加清洁、午休管理等职责,实质上是将家长转化为“免费劳动力”。陪餐制度本为食品安全监督机制,而要求家长承担本属后勤人员的工作,涉嫌违反“规定”中“学校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条款。家长们本应聚焦食品安全监督而被迫与学校进行“劳务分担”,这样的“陪餐”模式,不但加重了学生父母的压力,更破坏了国家政策以及各项规定的本意。

  应该说,家长陪餐制度是为了让家长监督饭菜质量、参与学校管理的好政策,结果到了这所小学,反倒成了“卡孩子脖子”的门槛。这种把自愿陪餐变成强制门槛的规定,违背了政策的初衷,暴露出学校管理思维的严重错位。学校将陪餐作为就餐前提,涉嫌变相剥夺学生的基本权益。舆论更倾向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应为监管部门和学校,即便是家长负有监督义务,也断不至于加码到“义务劳动”。学校把家长陪餐变成午餐通行证,实际上是把教育服务变成了“要挟”家长的工具,这不仅违背了教育公平原则,更让家校关系陷入僵局。

  守护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应该让家长陪餐制回归监督本位。一是要建立分层参与的专业化监督机制,形成“行政人员+教师+家长”的多维监督体系;二是强化技术赋能,通过联网显示屏实时监控厨房操作,弥补家长专业能力不足的短板;三是重视意义反馈,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确保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而非形式化回应;四是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将家长监督作为补充手段;五是监管监督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治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回归专业管理;六是通过财政投入保障食堂专业化运营,避免将管理成本转嫁给学生家长。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体系,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

  “服役式陪餐”,实为对“家长陪餐制”的亵渎,折射出基层教育治理的粗放化倾向。这一案例警示我们,唯有通过法律规范、专业监督和自愿参与等多重保障,才能让家长陪餐制度落实落细落到位,真正发挥应有作用。唯有家校形成合力,才能让陪餐制从“政策要求”变为“治理实效”,最终守护好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王同文 许华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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