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热议:“警车现身山姆事件”是作风的一面镜子
近日,一辆粤R牌照(清远)的法院警车出现在150公里外的广州山姆超市停车场,驾车女司机身着生活装,被网友质疑私用公车占用工作时间购物。9月26日,广东省英德市法院发布情况通报表示:“工作人员利用公务期间的便利驾车前往超市购买私人物品,属于公车私用,且未按规定着装驾驶警车,违反了公务用车和警车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接下来,我院将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9月27日 央广网)
警车作为司法权威的象征,其不当使用直接损害司法公信力。法院警车现身山姆超市,看似是“顺路”小事,实则危害深远,不仅影响司法队伍形象,更令政府公信力蒙羞。面对负面舆情,涉事部门快速调查并及时通报,明确其公车私用的违纪行为,不护短、不遮掩的态度及雷厉风行的作风,最大程度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值得肯定。
公车私用是“流动的腐败广告”,车开到哪里,党和政府的形象就损害到哪里。法院警车现身山姆超市,涉事人员不仅公车私用,还违反警车管理规定中“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的要求,这种对规定的双重漠视,暴露了个别公职人员职业素养的欠缺和纪律意识的淡薄,是监管缺失锥心的痛,拉响了加强监管的警报。
“公车私用”背后实则是特权思想的根深蒂固。而铲除公车私立的土壤,还需打好“组合拳”。首先,强化制度约束,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规定,完善派车登记、节假日封车等制度,对公车使用实行全程留痕,让每一次出行都有据可查;其次,引入科技监管,通过安装GPS定位系统、建立公务用车监督平台等方式,实现实时监控;再次,加强监督问责,既要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给公车喷涂明显标识便于群众监督。最后,高扬处罚的利剑,对违规行为“零容忍”,一律严肃处理,不搞“下不为例”。只有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才能确保公车姓“公”不姓“私”,维护公众对公权力的信任。
公车改革非一日之功。此次警车现身山姆事件是一面镜子,照出了部分公职人员纪律意识的淡薄,也反映了公车监管的短板。唯有将公车使用置于阳光下,让每一公里公务轨迹都经得起检验,才能杜绝“车轮上的腐败”。
(王鸣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