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给未成年酿事故,谁担责?
2025-10-10 15:38 阅读
上栗法院
甲出面租车给好友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乙私下将车转借给未成年人丙,造成交通事故,在此情形下应由谁承担责任?
2025年2 月27日,李某通过某租车平台向萍乡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租借了一辆大众宝来车辆,后将该车给好友彭某使用。2025年3月3日凌晨,彭某与周某(未成年人)在酒店同一个房间休息,周某趁彭某熟睡之际拿走车钥匙,并将该车开走。不久后,周某电话告知彭某称“开车去接朋友,撞上了路边的水井盖。”后彭某赶到事故现场,并将该车发生了事故的事实电话告知了李某,李某随即电话通知萍乡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并安排道路救援。车辆受损严重,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其评估,损失评定金额30000元,因周某系未成年人,要求协商处理,在达成《赔偿协议》后周某推脱责任,遂原告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对涉案车辆进行现场勘查,并多次组织三方进行调解,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向三方释法明理。经调解,三方均承担相应的责任,划分比例为周某承担60%(周某赔偿的部分由其监护人承担)、彭某承担20%、李某本人承担20%,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机动车管理人将车辆借给无驾驶资格的未成年人,主观上存在放任危险发生的过失,其行为与此次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故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同时,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并不考虑其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也不考虑监护人的过错问题。因此,未成年人应承担赔偿的部分由其监护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