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馅饼”变“陷阱”,“换U取现”触刑律

2025-10-10 15:40 阅读
石城县人民法院

  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里,“换U取现” 正成为帮凶!近期,石城县人民法院审结童某甲、罗某某系列案件,揭露这类犯罪的 “灰色操作”,快跟我们一起识破风险!

  [基本案情]

  2024年11月至 12月期间,童某甲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资金来源违法,仍多次参与 “换U取现” 犯罪活动,其伙同童某乙(另案处理)、罗某某等人,驾驶车辆往返福建、江西多地,通过“换U取现”方式,帮诈骗分子转移被电信诈骗资金,涉及金额48万余元,非法获利3800元。其中罗某某参与1次,转移资金10万元,获利700元 。

  [法官说法]

  被告人童某甲、罗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其“换U取现”的资金属于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然予以帮助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两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两被告人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罗某某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法院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童某甲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同时两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

  U币(USTD)是一种虚拟货币,也是不法分子经常用于洗钱的工具。换U取现看似低风险、高回报,实为犯罪链条的关键环节。公众需增强法律意识,警惕“跑腿”“兼职”等话术,避免因贪图小利沦为洗钱工具。天上不会掉馅饼,换U取现不是生财之道,广大群众要擦亮双眼,莫被蝇头小利所蒙蔽。如遭遇诈骗,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切勿为挽回沉没成本而沦为分子的“帮凶”,导致人财两空,受到法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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