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遭冻结,被执行人主动现身还款
2025-10-22 16:34 阅读
上栗县法院
近日,上栗县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强制措施,促使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顺利执结。被执行人在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全部付款义务。
2019年5月17日,胡某因个人消费需求向西安某公司借款7444.43元,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利息,同时胡某委托西安某公司向中国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对上述借款及利息等进行投保。后胡某一直未还款,中国某财产保险公司向西安某公司支付了理赔款7930.33元。多次催讨未果,中国某财产保险公司向衡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23年12月15日,衡水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由胡某于五日内向中国某财产保险公司偿还7930.33元及利息。但胡某依旧未履行付款义务,中国某财产保险公司遂向上栗县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执行组第一时间向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对胡某名下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进行了冻结。胡某发现自己的账户不能使用后,主动联系了执行干警,表示愿意立即履行执行款。9月28日,胡某来到法院,将理赔款及利息共计9687.73元,执行费50元,一次性交到了法院,案件顺利执结。
执行过程中,上栗县法院秉持“惩戒与教育并重”原则,通过信息化手段精准查控、以强制性措施倒逼履约,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司法权威。下一步,上栗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做实“公正与效率”,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