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财会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调机制

2025-10-23 04:25 阅读
江西日报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殷琪惠) 10月21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我省近日正式印发《江西省财会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办法(试行)》。该办法围绕四个方面提出12条具体操作规范,在制度层面确立了我省财会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

  该办法重点建立了四项协同机制:工作联系机制方面,明确双方牵头单位,建立常态化信息沟通渠道,双方在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时进行必要沟通、交换意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通报有关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联动监督机制方面,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可函请对方提供被检查地区、部门或单位需重点关注的问题,也可商请对方派员参与或提供专业协作支持;线索移送机制方面,对财会监督、统计监督发现的有关问题,按照职责权限各自移交对方,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文件资料;成果共享机制方面,充分利用各自工作成果,增强工作合力,综合研判有关典型问题,共同研究改进措施,形成监督闭环。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统计局落实好协调机制,进一步推动监督职责再强化、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效果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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